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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項工作在年終辦公室綜合考核中所占的比重
1、文秘工作占25%;
2、調研工作占20%;
3、信息工作占20%;
4、督查工作占20%;
5、保密工作占15%。
二、單項工作考核內容
(一)文秘工作(基礎分100分)
1、辦事、辦會無失誤,上傳下達、上級交辦事項等辦理及時,程序規(guī)范,計25分。上傳下達不及時導致工作延誤的每次扣5分;上報材料及時準確的加5分,不按要求上報的每次扣5分。
2、按規(guī)定上網及時查收、辦理通過商密網傳發(fā)的會議通知、文件等電報,計25分。漏辦、誤辦傳真電報或未按要求及時發(fā)回執(zhí)的,每次扣5分;利用商密網發(fā)送與工作無關內容的,每發(fā)現(xiàn)一次,扣5分。
3、請示、報告等公文處理工作嚴格按程序報送、審簽,并做到格式正確、內容精煉,計25分。報送、審簽程序錯誤的,每次扣5分;公文格式不正確,內容表述不清的,每件(次)扣5分。
4、鄉(xiāng)鎮(zhèn)嚴格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縣直部門嚴格執(zhí)行縣政府辦公室確定的作息時間和節(jié)假日值班制度,值班記錄完整規(guī)范,全年無失守現(xiàn)象發(fā)生,計25分??h委辦、縣政府辦對值班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全年值班工作做得好的加5分,失守1次扣5分。
(二)調研工作(基礎分100分)
1、按要求完成縣辦下達的調研課題任務(調研課題見附表1),計30分;配合州、縣完成臨時下達的調研課題任務,計30分;未完成任務或完成任務達不到要求的,每次扣4分。
2、全年上報調研文章被省級報刊采用2篇,計16分;被州級報刊采用3篇,計12分;被縣委政研室《調查與研究》(內部資料)或《*新聞周刊》采用4篇,計12分??h級采用差1篇扣2分,州級采用差1篇扣4分,省級采用差1篇扣8分;縣級采用超1篇加2分,州級采用超1篇加4分,省級采用超1篇加8分,國家級采用1篇加10分。
3、調研報告被領導批示加分:國家主要領導(政治局常委)批示,1篇加20分;政治局委員批示,1篇加15分;省部級正職領導批示,1篇加10分,副職領導批示1篇加8分;州級主要領導(州委書記、州長)批示1篇加6分,其他州級領導批示1篇加4分;縣級主要領導(縣委書記、縣長)批示1篇加4分,其他縣級領導批示1篇加2分。
(三)信息工作(基礎分100分)
1、信息網絡建設(10分)。有分管信息工作的領導,有專職信息工作人員,有專用微機、電話等信息基本設備,有為同級黨委服務的信息刊物,確保信息渠道暢通。每項計2.5分,只配1人且長期兼職其他工作的扣2.5分。
2、信息工作制度(10分)。各鄉(xiāng)鎮(zhèn)、縣直各部門全年召開研究信息工作的專題會議1次以上,計5分。建立并落實了登記、審簽、值班等各項信息工作制度,計5分。
3、信息報送情況(30分)。各鄉(xiāng)鎮(zhèn)、縣直各部門務必及時、準確、全面、真實報送常規(guī)信息和約稿任務。上報信息必須注明單位和撰寫人姓名,經分管領導審核后予以上報,重大緊急信息必須經單位主要領導審簽后予以上報。各鄉(xiāng)鎮(zhèn)全年上報常規(guī)信息不少于200條,縣直各部門全年上報常規(guī)信息不少于100條。鄉(xiāng)鎮(zhèn)完成全年信息報送任務,計30分,差1條扣0.15分,縣直各部門完成全年信息報送任務,計30分,差1條扣0.3分。約稿任務不另行計分,但沒有完成約稿任務的,在報送基礎分中按每差1次0.5分的標準扣除。
4、信息采用情況(30分)。對全年信息采用情況實行加減分制。各鄉(xiāng)鎮(zhèn)全年上報信息被縣辦采用20條、州辦采用3條、省辦采用1條;縣直各部門全年上報信息被縣辦采用15條、州辦采用2條、省辦采用1條。完成信息采用任務,計30分。鄉(xiāng)鎮(zhèn)差縣辦1條扣1分,差州辦1條扣2分,差省辦1條扣4分;縣直部門差縣辦1條扣1分,差州辦1條扣2.5分,差省辦1條扣5分。超縣辦1條加1分;超州辦1條加2分,批示另加2分;超省辦1條加4分,批示另加4分;上中辦1條加6分,批示另加6分。
5、重大緊急信息處理(20分)。在重大緊急信息處理中,全年無遲報、錯報、漏報、瞞報情況發(fā)生,計20分。遲報、錯報、漏報、瞞報1次扣5分,導致工作失誤和造成不良影響的扣10分,工作嚴重失誤并造成不良影響的取消年終評先資格。
(四)督查工作(基礎分100分)
1、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領導的要求開展督查工作,全年上報督查工作信息被縣督查刊物采用完成任務的(鄉(xiāng)鎮(zhèn)5篇、縣直部門1篇),計50分。超1篇加8分,差1篇扣5分,得到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批示的每件次加10分。
2、上級交辦事項(含領導批示件)辦結率達到100%,并按要求及時上報材料,計50分。未按規(guī)定時限報告辦理結果,到期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每件次扣10分;雖按時限反饋情況,但辦理結果不符合要求的,每件次扣5分。得到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肯定的(原則上以書面批示為準),每件次加10分。
3、在督查復核中,發(fā)現(xiàn)交辦事項辦理結果失實,或整改措施未按要求予以落實的,每件次扣10分。發(fā)現(xiàn)督查工作有重大失誤,并造成惡劣影響的,嚴格進行責任追究,并視情況予以通報。
(五)保密工作(基礎分100分)
1、認真落實領導干部保密工作責任制,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經常過問和研究保密工作,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實際問題,保密工作機構健全,有專職保密人員和計算機管理人員,計10分,每差一項扣2分。
2、建立健全各項保密規(guī)章制度,熟悉和了解本部門、本單位業(yè)務工作保密范圍和保密要求,布置、檢查和總結業(yè)務工作時有保密工作的內容,計10分,每差一項扣2分。
3、各單位保密人員按要求參加上級和同級保密部門組織的保密業(yè)務培訓,計10分,每差一次扣5分;專兼職商密機要員、分管領導的個人信息(包括手機號碼、固定電話)按規(guī)定向縣委機要局申報備案,計10分,變更時未提前申報備案的,扣10分。
4、加強涉密信息和涉密信息載體、計算機的保密管理,積極推廣使用物理隔離卡,嚴格執(zhí)行“上網不涉密、涉密不上網”的規(guī)定,嚴格商密(設備)安全保密管理,加強商用密碼和密碼機的安全防護措施,計20分。不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每發(fā)現(xiàn)一次扣5分。
5、根據《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guī)定》,認真做好本單位的定密工作;加強對文件、資料和優(yōu)盤、軟盤、可移動硬盤的管理,文件資料的銷毀嚴格按程序辦理,實行定點銷毀,計10分。不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每發(fā)現(xiàn)一次扣2分。
6、加強對重點工程、重點項目及要害部門(部位)的保密管理,配備“三鐵兩器”、“物理隔離卡”等保密設施,計10分。每缺一項保密設施扣2分。
7、當年內沒有發(fā)生失泄密事件,計20分。因管理不善,發(fā)生失泄密和商用密碼(設備)丟失事件,并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當年保密工作“一票否決”。
三、考核、計分和獎懲辦法
(一)考核辦法
1、考核工作采取平時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平時考核由縣委辦、縣政府辦各相關科室作好記載,或定期通報,或現(xiàn)場抽查;年終考核時首先由各鄉(xiāng)鎮(zhèn)黨政綜合辦公室和縣直各部門辦公室進行自評,并寫出自評報告,然后由縣委辦、縣政府辦組織考核組到鄉(xiāng)鎮(zhèn)和縣直單位進行檢查考核。
2、保密工作由縣國家保密局組織考核。
3、調研、信息文章考核對象為本單位工作人員,采用范圍為:
(1)國家級:《人民日報》、《經濟日報》、《光明日報》、《農民日報》、《工人日報》、《求是》、《半月談》、《秘書工作》、《辦公室業(yè)務》以及其它具有國內統(tǒng)一刊號的國家級報刊雜志;
(2)省級:《湖北日報》、《政策》、《農村新報》、《湖北政報》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主辦的刊物以及其它具有國內統(tǒng)一刊號的省級報刊雜志;
(3)州級:《恩施日報》,州委辦公室、州政府辦公室主辦的內部刊物;
(4)縣級:《*新聞周刊》,《調查與研究》(縣委政研室主辦);
其他行業(yè)報刊雜志采用的稿件不在考核范圍內。
4、凡被采用的,要提供采用文稿原件,調研文章每篇字數不得低于2000字。一稿多用的按最高分值計分。
5、凡各鄉(xiāng)鎮(zhèn)黨政綜合辦公室和縣直部門辦公室工作人員有違犯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黨風廉政建設和保密工作責任制規(guī)定的,實行“一票否決”。
6、各項考核指標扣完為止,不計負分。
(二)計分辦法
1、單項工作計分=基礎分+加分
2、綜合考核得分=(文秘工作單項得分×25/全縣文秘工作最高分)+(調研工作單項得分×20/全縣調研工作最高分)+(信息工作單項得分×20/全縣信息工作最高分)+(督查工作單項得分×20/全縣督查工作最高分)+(保密工作單項得分×15/全縣保密工作最高分)
(三)獎懲辦法
縣委、縣政府對保密工作先進單位給予獎勵,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對在綜合考核中獲得先進的鄉(xiāng)鎮(zhèn)黨政綜合辦公室和縣直部門辦公室給予獎勵,對綜合考核分別處于后2名的鄉(xiāng)鎮(zhèn)黨政綜合辦公室和后10名的縣直部門辦公室給予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