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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仔細研讀教材,整合教學資源
閱讀教學要以教材為基礎,任課老師要加強對教材的研究,在設計課程教學內容之前,應該對文本有深入的理解,從而根據(jù)教學內容更好地組織閱讀教學。同時采用正確的方式呈現(xiàn)教學內容,根據(jù)學生的學習愛好和閱讀教學內容,選擇恰當?shù)慕虒W內容呈現(xiàn)方式,促進教學效果的提升。例如,在學習《背影》這篇課文的時候,首先要明確教學目標,對課文內容有全面的了解,然后利用多媒體技術演示課文中“背影”的那一幕,這樣不僅使教學內容的呈現(xiàn)變得更為直觀形象,同時也能夠激發(fā)學生的學習熱情,讓學生對教學內容有更為全面的了解,深化對課文中心思想的理解。
2.加強語感訓練,注重知識積累
要想提高閱讀教學的實效性,加強語感訓練是必不可少的。一方面,要注意通過課文內容的學習,對課文內容進行細讀,領悟語言運用的奧妙,深刻體會其中的含義。另一方面,加強對學生的語言訓練,讓學生根據(jù)語境的不同、思想感情表達的需要,能夠運用最為合理的方式表達出來,注重積累詞句,提高學生語言文字的表達和應用能力。例如,在學習《荷塘月色》的時候,要重視對學生的朗讀訓練,首先讓學生聽錄音,然后讓學生進行閱讀,嘗試背誦,體會文章的優(yōu)美意境,進而加深對教學內容的理解,提高閱讀教學的實效性。
3.創(chuàng)新教學模式,增強教學趣味
將閱讀教學與學生的實際生活聯(lián)系起來,激發(fā)學生的學習興趣。例如,在學習《背影》這篇課文的時候,對文中“背影”的理解和中心思想的把握,需要將其與實際生活的“背影”聯(lián)系起來,從而讓學生對中心思想有更為深刻的認識,培養(yǎng)學生認識生活與感悟生活的能力。
4.豐富教學內容,滿足學生需要
傳統(tǒng)閱讀教學,內容過于單一,僅限于對書本知識的學習,學生普遍感到枯燥無味,不利于提高學習效率。因此,對教學內容應該進行合理選擇,從而提高教學趣味性。例如,在教學中,對課本內容進行合理取舍,選擇與學生實際生活聯(lián)系緊密、學生感興趣的教學內容,激發(fā)學生的學習熱情。同時教學內容應該詳略得當,對重要的、學生感興趣的教學內容需要重點進行教學,加深學生的理解,促進教學效率的提升。
5.營造閱讀氛圍,激發(fā)學生興趣
在教學中可以采用多種方式為學生閱讀營造良好的氛圍,從而激發(fā)學生閱讀興趣,提高閱讀教學的實效性。具體策略如下:利用微博、微信等現(xiàn)代信息交流方式,向學生推薦課外閱讀書籍,為學生介紹閱讀方法;更好地指導學生進行閱讀;引導學生收集名言,在同學之間進行交流與學習,促進共同進步;建設班級書吧,購買優(yōu)秀的閱讀刊物,鼓勵學生踴躍捐書,保證有足夠藏書,讓學生互換互看;建議學生建立自己的小書庫,購買自己喜愛的書籍和老師推薦的閱讀刊物,并且加強自我約束,確保每天的閱讀時間不少于半小時;定期開展與閱讀相關的班級活動,從而激發(fā)學生的閱讀興趣,豐富學生的閱讀知識,促進教學實效性的提升。
6.重視課外指導,提高教學效果
初中 語文教學 教學模式 成效
在初中語文教學改革中,筆者始終緊扣教學環(huán)節(jié)進行改革,重點針對傳統(tǒng)語文教學中學生主體地位得不到體現(xiàn)、自主能力培養(yǎng)不足等弊端,開展針對性改進與優(yōu)化,全面體現(xiàn)以學生為主體的教學理念,促進學生語文素養(yǎng)全面提升。
一、前移教學關口,改變“一切皆在課堂之內”的現(xiàn)狀
在初中語文教學工作中,相當比例的教師還是將教學的著力點全部放在課堂教學45分鐘之內,沒有注重對教學環(huán)節(jié)進行前移,學生很難養(yǎng)成課前預習的良好習慣,導致語文課堂教學針對性與基礎性成效降低,甚至還要在寶貴的45分鐘之內解決一些學生完全可以自行解決的知識點,不利于教學成效提升。筆者在教學中,針對這一現(xiàn)象,將教學環(huán)節(jié)向前拓展,開展課前預習指導,讓學生能夠自行解決基礎性知識點的學習問題。首先,要求學生養(yǎng)成良好的預習習慣,在學習新課之前都要進行認真的課前預習,作為語文學習的必需環(huán)節(jié),提高學生學習技巧。其次,要求學生撰寫預習提綱,將預習的重點明確出來,提高預習活動的針對性,提高時間使用效率。另外,筆者還強化了對學生的預習方法指導,要求學生總結匯報自己在預習中的一些好做法,相互吸收借鑒。在此基礎上,筆者幫助學生總結梳理出了“五步預習方略”,將學生的自發(fā)經(jīng)驗與理論知識有機結合起來,使之更加適應學生學習實際狀況。
二、開展學習分組,改變“語文學習各自為戰(zhàn)”的現(xiàn)狀
一般來講,在初中語文教學活動中,教師對于學生的學習活動載體關注不是很多,有些教師在語文教學中需要學生開展研究討論的,一般也局限于要求學生同桌之間進行,在集聚學生集體智慧以及強化互相幫助等方面作用不夠明顯。對此,筆者在語文教學中進行了充分改革,重新設置學習探究小組作為學生開展自主學習活動的有效載體。首先,在人數(shù)上進行適當控制,一般情況安排6~8名學生為一個小組,班級小組數(shù)量控制在8個左右,小組成員數(shù)量太多的話,容易造成課堂教學秩序紊亂,太少又難以發(fā)揮集體研究的作用,無法體現(xiàn)學習集體的作用。其次,在人員的選擇上做到統(tǒng)籌兼顧,在一個小組里面,筆者既安排了一些在語文學習能力與成績方面較為優(yōu)秀的學生,也同步安排中后位置的學生,尤其是要將后進生均勻地分布到每一個學習小組里面,讓他們在集體研究學習的環(huán)境中受到思維方式與學習技巧的熏陶。另外,筆者還在每一個學習小組明確一名學生作為牽頭人,按照教師的要求及時組織自主探究學習活動,促進整個教學活動有效開展。
三、揭示學習目標,改變“語文學習不知所為”的現(xiàn)狀
傳統(tǒng)初中語文教學中,教師一般都是將教學目標作為自己實施教學活動的綱要,并不向學生揭示,學生最終學習掌握程度與完成效果,只有教師內心有數(shù)。在新課程改革中,教師要充分尊重學生的學習主體地位,對于學生在語文學習中應當完成的目標任務,首先讓學生自己清楚明白,能夠在學習過程中及時對比,查找不足,調整方向。針對這樣的情況,筆者在初中語文教學活動中,首先就向學生揭示本節(jié)課的教學目標,也就是學生的學習目標,作為師生開展教學雙邊活動的主要目標指引。筆者在學習目標的揭示中主要分為三個方面,分別為本節(jié)課需要完成的知識點識記目標,在教學中需要培養(yǎng)鍛煉的學習能力等,還有就是思想與情感目標,通過“知識、能力與情感”相結合的目標,全面樹立起學生學習前進的方向。在語文教學目標的揭示方式上,筆者一般都是采取小黑板的形式,整節(jié)課展示,便于學生進行對照。通過課堂揭示學習目標的方式,學生的學習目標性更強了,有助于改變學生在語文課堂上不知學習掌握什么內容的現(xiàn)象。
四、引導自主探究,改變“教師單向灌輸講解”的現(xiàn)狀
初中語文教學中,尊重學生主體地位的一個核心環(huán)節(jié),就是讓學生學會學習,不僅僅是依靠教師的講解來傳授知識,更多的時候應該授人以漁,教會學生語文學習的方法,為學生搭建自主探究合作學習的良好平臺,讓學生多探究,多嘗試,多創(chuàng)新,在掌握知識的基礎上提升學習能力。筆者在語文教學中,對學生進行自主學習模式的探究,教學中向學生揭示自學探究提綱,提綱要能夠全面體現(xiàn)教學目標要求,整個自學探究提綱要能夠實現(xiàn)知識型目標與思維能力培養(yǎng)的有機結合。在教師出示思考提綱之后,筆者主要引導學生進行小組合作學習,在牽頭學生的組織下,進行獨立思考、討論研究,深入進行學習研究,筆者在這個過程中發(fā)揮啟發(fā)引導作用,側重于幫助學生解決學習難點。對于后進生要適當關注,對學生的啟發(fā)引導也要側重于思維方式與解題思路方面的指導,發(fā)揮四兩撥千斤的作用。通過自主探究模式教學的實踐,筆者發(fā)現(xiàn),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有了明顯提升,在親身參與的教學互動中活躍了課堂氣氛,提升了思維探究能力。
五、指導歸納梳理,改變“學結依靠教師”的現(xiàn)狀
在自主探究合作教學模式中,筆者在教學環(huán)節(jié)堅持將更多的學習環(huán)節(jié)較給學生來完成,為學生自主學習能力的發(fā)展拓展空間,提升成效。在學生開展小組合作學習之后,為了提高學生學習成果的全面性和科學性,筆者專門設計了交流匯報環(huán)節(jié),要求每一個學習小組都推選一名代表進行探究題學習的匯報交流,一個小組開展匯報之后,筆者引導其他小組學生進行補充和完善,發(fā)揮學生集體的力量進行教學成果優(yōu)化活動。最后,筆者還引導學生結合自身學習成果與其他小組意見,形成自己更加科學全面的學習成果。在實踐中,筆者發(fā)現(xiàn),通過這樣的方式,有助于進一步提高學生的梳理總結能力,對自主學習成效的提升發(fā)揮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六、實施當堂檢測,改變“教學反饋信息滯后”的現(xiàn)狀
一、 影響初小銜接的因素
1. 學生的心理特征及能力水平
小學孩子升入中學以后,面對全新的環(huán)境和教材肯定會有一個逐漸適應的過程,教師應充分了解學生心理,及時掌握學生的思想變化。同時,孩子的能力也在發(fā)生著改變。小學時學生認知事物比較單一化、表面化,而且記憶方法比較簡單,通常是死記硬背,容易遺忘。如何培養(yǎng)他們關注事物之間的聯(lián)系,養(yǎng)成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這是一個漸進的過程,中學老師切不可操之過急。如果一開始就以高標準來要求孩子,這樣很容易打擊他們的信心,從而使他們失去英語學習的興趣和動力。
2. 課程標準不同
初中階段英語教學要求學生掌握1500-1600個單詞和200-300個習慣用語和固定搭配,了解常用語言形式的基本結構和基本語法知識。其主要目的是激發(fā)和培養(yǎng)學生的學習興趣,使學生掌握一定的語言基礎知識和培養(yǎng)英語學習的基本技能,培養(yǎng)學生初步運用英語進行交際的能力以及發(fā)展學生的智力和個性。與小學階段相比,初中教材內容豐富,知識容量大,詞匯量要求也大大增加,句子結構更為繁雜,可以說是由記憶層面向運用層面進行過渡。
3. 教學方法的改變
小學英語教材內容形象直觀,知識單一,課時較充足。因此,課堂容量小,進度慢,教師在課堂教學時用大量的時間反復操練同一個句型或對話,學生有足夠的時間進行鞏固。而中學英語教材內容多,知識綜合性強,課堂容量大,進度加快,教師對重難點內容沒有更多的時間進行反復操練。這使初中學生開始時不適應中學英語學習而影響英語成績的提高。
4. 學習方法有差異
小學英語學習,學生的依耐性較強,常常是被動吸收,以機械性記憶和練習為主。而中學英語教材容量大,涵蓋知識面廣,這就要求學生勤于思考,善于歸納總結,學生要自主學習,主動質疑。然而,很多新生往往繼續(xù)沿用小學學法,致使學習困難較多,缺乏預習、復習及總結等自我消化自我調整的時間。這顯然不利于良好學法的形成和學習質量的提高。
二、 初小銜接的有效對策
1. 注重學生學習策略的培養(yǎng)
《新課程標準》將學習策略定義為“學生為了有效地學習語言和使用語言而采取的各種行動和步驟”。它把學習策略分為認知策略、調控策略、交際策略和資源策略。它既包括學習者的心理過程,也包括其具體行為。不同學習策略的選擇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學生的學習成績。學習策略對于提高學生學習的自主性、增強學習意識、降低學習者學習負擔、提高學習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例如,初中的詞匯量是學生的第一關,教師可以從以下幾點入手:首先,提醒學生單詞預習要注意詞的音、形、意、用,做到見其形而知其音,聽其音而知其形與意;其次,在詞匯教學中引入構詞法的概念,通過前綴、后綴的總結,讓學生攻克較長單詞的難點;第三,上課前5分鐘開展單詞競賽,有效地復習舊知識,使原有單詞的掌握率大幅度提高。
2. 充分設計教學內容,激發(fā)學生的興趣和熱情
小學英語教師習慣利用多種教學手段,持續(xù)不斷地激發(fā)孩子學習英語的熱情,比如對話、唱歌、講故事等等。然而進入中學以后,由于教材容量的擴大,知識難度的增加,教師往往忽略了對孩子興趣的激發(fā)。英語教師還必須了解西方的風土人情,英美歷史地理概況及名人趣事、名著等,并不時向學生介紹這些知識,這有助于開闊學生的視野,激發(fā)他們的求知欲望。如牛津7A的第三單元講的是萬圣節(jié),教師講課時可以補充一些中西方不同的節(jié)日及慶祝方式,學生會很感興趣,在課上踴躍發(fā)言,課堂氣氛也會非常活躍。
3. 進一步培養(yǎng)學生良好的學習習慣
“A good beginning is half done.”很多學生在小學階段并沒有養(yǎng)成良好的學習習慣,而當他們升入中學后,一切都感到新鮮,又較容易接受老師的意見,因此如果教師能在中學的初始階段對他們進行良好習慣的培養(yǎng),那必將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 誦讀的習慣。英語不僅是一門高考學科,更重要的是它是一門語言。語言是要說出來的。而我們學外語缺少語言環(huán)境,所以誦讀是很必要的一個訓練方式。它既可以幫助同學們練口語,又可以幫助記憶,培養(yǎng)語感。因此每天早讀、晚讀時都要求同學們能開口讀,養(yǎng)成誦讀的習慣。同時,教師也應利用英語課堂,為孩子們搭建平臺,開展課本劇表演、演講等活動,給學生展示英語水平的機會,讓學生體驗成功的快樂。
(2) 預習的習慣。任何一名學生對“預習”二字都是不陌生的。但是小學階段的課堂教學因其起步性質,就算沒有做好預習工作,學生課堂聽課也不成問題,因此學生并沒有預習的習慣,而是被動地接受教師的引導。但到中學以后,英語課文的篇幅加長,內容增多,難度加大,如果沒有預習,根本適應不了課堂的教學進程。所以,中學英語教師對學生的預習不能只是泛泛要求,而要把它當作英語教學的一個重要環(huán)節(jié),對其進行精心指導。
(3) 使用工具書的習慣。學生進入中學以后應準備一本詞典,學會自己從詞典中查找一些基本詞匯的詞性及拼寫方法,尋找同義詞的意義差別和用法差別。遇到詞匯方面的疑問不是被動地等待教師的解答,而是能夠學會自己在字典中尋求答案。
三、 處理初小銜接問題教師應當注意的要點
1. 充分備教材和備學生
首先,教師必須熟悉和掌握中小學教學的不同特點,充分利用現(xiàn)有教材的資源,有效實現(xiàn)初小銜接。小學英語多以游戲教學為主,在愉快的氛圍中學習少量的單詞和一些生活會話及部分句型,凡涉及語法內容多以強記為主。學生對英語學習具備了一定的接受度,但是在學習的方式方法上,面臨著中學學習的調整,學生因為課外接觸英語的層次不同,因而在進入中學時,在口語、閱讀等方面水平參差不齊,這就要求教師充分掌握每個學生的不同學習特點,確定教學容量,充分重視學生之間的互相激發(fā)的遷移作用,努力通過對學生學習能力的激發(fā),使學生在學習方式方法逐漸轉變的情況下,保持對英語的學習熱情。
2. 合理解決應試與能力的矛盾
關鍵詞: 高校 學生處分權 問題 原因 維護
學生處分是指學校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對違反校紀校規(guī)的學生所采取的一種處罰性措施。根據(jù)我國《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高等學校依法享有對學生的管理權,可以依據(jù)國家法律法規(guī)對違紀學生做出處分。當學生違反了以上有關規(guī)定,學??梢暻楣?jié)的輕重給予相應的處分。新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第五十三條規(guī)定學生紀律處分的種類分為: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五種。就學校而言,處分不是目的,而是管理的一種手段,是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保證學生向健康、正確的方向發(fā)展,實現(xiàn)育人目標的必要措施之一。目前,依法治校正逐漸成為治校方略,但是我國教育行政法學的發(fā)展相對滯后,學生對處分決定尋求救濟的法律規(guī)范嚴重缺失,致使高校學生管理權過度膨脹,學生的合法權利得不到保障。學生自身對自己的合法權利不甚了解,維權意識不足,導致自身合法權利在高校不當處分行為中受到侵害。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必須使高校學生處分制度納入法治化和規(guī)范化的軌道,將維護學生權利作為學校工作重點之一。
一、高校行使學生處分權中存在的問題
高校學生處分權是高校根據(jù)法定事由和法定程序針對在校學生違紀行為施予的否定性的制裁和懲戒,是一種必要的行政管理手段,同時國家賦予高校的管理自越來越大,高校具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性?;趯W校與學生之間是一種管理與服從的不對等的特殊法律關系,處分權作為學校對學生進行管理和教育的權力,是一種公權力,來源于政府與學校之間的行政權力的再分配,必須根據(jù)公認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原則來行使,性質上與民事權利的私權性有根本不同。一個公共權力機關不能做想做的任何事情,它只能合理地、最大善意地行事,只能為了公共利益的合法目的行事。這一公共屬性,關系到高校怎樣來行使這一權力,這一權力應受到什么樣的監(jiān)督與控制,以及發(fā)生糾紛和爭議后的解決途徑。如果高校超越法律來行使權力,或者違背法律的規(guī)定,或者在行使權力的過程中侵害了他人的權利和自由,那么它的自由裁量性就要大打折扣,應受到政府干預或導致司法審查的介入,這樣行政自由裁量和依法行政之間才能達到平衡。明確了高校的處分行為是一種具體行政行為后,該行為就像行政處罰行為一樣可以適用行政法上的原則和制度,但我國目前關于高校處分學生的制度規(guī)范存在諸多問題,學生的合法權利得不到保障和救濟。[1]我國的教育立法在學生處分制度方面的有限性或者不完備,導致學校一定程度的無法可依,無章可循,加上學校的法治觀念和依法管理意識還比較薄弱,易造成學校濫用權力的可能性增大,出現(xiàn)學校侵權和違法行為,使學生在此種法律關系中常常處于被動地位。
高等學校對學生的處分處理環(huán)節(jié)是諸項管理制度中較薄弱的一個環(huán)節(jié),在有關學生處分處理過程中存在許多的問題,主要表現(xiàn)為:(1)無“法”可依。我國的法律和相關教育法規(guī)對學生處分的規(guī)定有限,而且有些內容模糊、陳舊,出現(xiàn)新情況就靠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通知和意見來彌補。(2)有“法”不依或執(zhí)“法”不嚴。規(guī)范性文件必須得以嚴格遵守,否則就失去其存在的價值。如果對某一校規(guī)的適用不具有普遍性,對同一種違紀行為采用不同的處理方法,勢必造成不公平,引起學生的不滿。(3)公開性和透明度不夠。主要表現(xiàn)為制度規(guī)定、處理過程和處理結果缺乏公開性。“法布于眾”是法治的基本原則之一,如果學生根本不知道校方有這么一個規(guī)定存在,校方就據(jù)此做出決定,顯然是不合常理的。(4)缺乏嚴格的程序性。很多學校在處分學生時不遵守程序,這往往留下草率的印象,即使校方做出的決定是慎重的。[2]
二、上述問題存在的原因分析
1.相關法律規(guī)范的滯后和缺失。
我國高等教育立法從整體上看,內容相對陳舊,立法觀念落后?!秾W位條例》、《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等規(guī)范于上世紀90年代初實施,是公權力為本位的背景下立法的產(chǎn)物,偏重于管理,忽視公民個人合法權利的保障,不能適應時展的要求。其次,教育法律法規(guī)宣言性和原則性條款較多,操作性差,程序性規(guī)范少,可訴性弱。法律法規(guī)沒有明確規(guī)定,這種缺失導致學生權利得不到法律救濟,其實體權利難以保障。此外,高校管理學生的規(guī)范沒有形成完整統(tǒng)一的有機體系,高校處分的法律文件很多屬于規(guī)章,是立法法規(guī)定的最低級別的法的淵源,某些教育規(guī)章存在與上位法沖突的問題,導致實踐中行為主體沒有統(tǒng)一明確的實體規(guī)范而引起法律適用上的混亂。
2.高校的校規(guī)與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
高校行使處分權所自行制定的一些自治規(guī)則,是內部管理規(guī)定,不屬于法的范疇,可視為法律規(guī)范的具體實施細則。不同高校各自情況不一樣,各高校為其聲譽、生存及發(fā)展著想,高校管理者從嚴格要求、嚴肅學風的角度出發(fā),制定比法律規(guī)范更嚴格的校紀校規(guī),且這些制度明顯偏重于管理和約束,學生的權利體現(xiàn)太少,形成了對法律法規(guī)的越位,導致了實體的不公正。低位階的規(guī)范性文件不得與高位階的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這是立法理論中的一項基本原則。學校無權對學生做出比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更重的處分規(guī)定。學校提高對學生的要求,是對學生的一種不利規(guī)定,一經(jīng)制定就造成了事實上的不平等,造成對學生合法權利的侵害,違背法治社會的原則和精神。
3.實施處分的行政行為在法律程序上有待完善。
就大多數(shù)高校而言,對學生操行方面的違紀由學生處提出處理意見,考試方面的違紀或作弊由教務處提出處分意見,并由主管領導批準,即形成處分決定,中間既沒有告訴學生處分的理由與依據(jù),也沒有允許學生就事實進行陳述和申辯的程序,甚至連處分決定的送達都沒有。誠然,一個處分決定的出臺往往經(jīng)過了層層審批,然而這只是一種行政審批性質的手續(xù)或一種權力的等級表達,并非真正法律意義上的程序。真正意義上的程序意味著當事人的知情權、辯護權、申辯權和事后的救濟權的落實。通過正當程序可控制管理過程,使權力運行符合法治的規(guī)范。
4.學生的權利救濟措施不到位。
作為與高校學生處分權相對應的權利救濟制度不完善,只有《教育法》第42條對此作了原則性規(guī)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權利: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边@一規(guī)定將學生處分的救濟方式限定在申訴范圍內,也就是將學生處分制定性為高校內部管理制度,排除了權利救濟的司法手段,此規(guī)定顯然違背了法治原則。該條款“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chǎn)權等合法權利,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訟”的規(guī)定,進一步昭示了除學生的財產(chǎn)權和人身權關系外,高校與學生之間的其他關系不能提起行政訴訟。事前的救濟不到位,事后的救濟也沒有保障,這其實已構成對學生權利的侵害。
三、高校在處分中需要對學生哪些權利給予維護
高校在處分行為中需要維護的學生權利,包括處分對象的自身權利及處分過程中的程序性權利。
對處分對象的自身權利的保護是對學校權力的一個重要限制,學生權利一般指公法權利和私權。學校應注意保護的公法權利主要包括憲法權利(即公民的基本權利)和受教育權。憲法權利包括平等權、政治權利(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自由、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社會經(jīng)濟文化方面的權利幾類?;緳嗬枪裨谏鐣钪凶钪饕?、最基本,又不可缺少的權利。私權即民法權利,包括財產(chǎn)權和人身權兩種。財產(chǎn)權是指對財產(chǎn)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人身權是人格權和身份權的總和。人格權是指主體依法所固有的、以人格利益為客體的權利(如生命權、健康權、肖像權、隱私權、名譽權等)。以上任何一種權利除法律特殊規(guī)定外都是不容侵犯的。學校的規(guī)范制度未經(jīng)法律允許不得強制性地排除學生的上述權利,對學生的處分也必須在法定限度內以尊重學生權利為前提進行。
從處分程序上講,學生的程序性權利主要有:一是知情權。高校應當將處分決定送達學生,學生有權了解或被告知自己所受處分有關的所有情況,包括處分的理由、事實依據(jù)和法律依據(jù)。二是陳述申辯權。高校對學生進行處分時,應該給學生一個就重要事實表達意見和辯護的機會。學校應當認真聽取當事學生的陳述和申辯,并充分考慮其合理的要求和意見。這樣做能盡量避免錯誤的發(fā)生,也能增加處分決定的可接受性,確保公正性。三是救濟權?!盁o救濟即無處罰”,高校在對學生做出處分的同時,應當為學生提供充分有效的救濟途徑,允許學生向相關部門提出申訴和訴訟。[3]
四、高校如何在處分行為中維護學生權利
在法治觀念漸入人心的當今社會,高校行使對學生的處分權時,只有通過保證處分程序正當、暢通學生救濟渠道、完善高校內部的聽證制度和申訴制度、加強管理隊伍建設、貫徹依法治教的理念等措施,才能保證該項權力的正確行使,切實維護受教育者的合法權利。
1.保證處分程序正當,暢通學生救濟渠道。
高校在處分學生過程中應遵循“正當程序”原則?!镀胀ǜ叩葘W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對實施處分權的程序進行了全面的規(guī)定,規(guī)定了聽取陳述和申辯程序,并規(guī)定了處理決定程序以實現(xiàn)“程序正當、證據(jù)充分、依據(jù)明確、定性準確、處分適當”。高校實施處分的程序是:(1)學校在對學生做出處分決定之前,應當聽取學生或者人的陳述和申辯?!镀胀ǜ叩葘W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并沒有對聽證進行具體規(guī)定,但聽證確實是一個很值得借鑒的程序,不少高校在實踐中都采用了這一程序。(2)依據(jù)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一條的規(guī)定,高校的校長主持校長辦公會議或者校務會議,處理、決定對學生的紀律處分問題。學校對學生作出開除學籍處分的決定,應當由校長會議研究決定。(3)學校對學生作出處分決定,應當出具處分決定書,送交本人。學校對學生出具的處分決定書應當包括處分和處分事實、理由及依據(jù),并告知學生可以提出申訴及申訴的期限。對學生開除學籍的處分決定書報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4)對學生的處分材料,學校應當真實完整地歸入學校文書檔案和本人檔案。被開除學籍的學生,由學校發(fā)給學習證明。學生按學校規(guī)定期限離校,檔案、戶口退回其家庭戶籍所在地。[4]
校處分權行使的任何不當都會損害學生的權利,若學生就自己權利被侵害而無法獲得救濟,則學生的權利不過是虛有其名罷了。暢通學生救濟的渠道,是保障學生權利充分實現(xiàn)的重要手段。新《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對于受處分的學生規(guī)定了兩條救濟途徑:(1)校內救濟。做這一規(guī)定的目的,一方面是為了保護學生的合法權利,另一方面是為了監(jiān)督學校在處分或處理學生過程中依法辦事。實踐證明,學生申訴制度的建立,保障了學生的民利和合法權利,加強了學校和學生之間的溝通,推進了學校依法民主管理的進程。(2)行政救濟。學生如果對學校的復查決定有異議,可向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訴。
2.完善高校聽證制度,保障學生申訴權利。
高校在處分違紀學生的時候,多是憑自己單方面掌握的事實和理由,依據(jù)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就直接作出決定,而沒有聽取當事學生的申辯意見。這樣的處分程序沒有學生的參與,本身體現(xiàn)不了學生的意愿,無論從程序上和結果上都很難保證公正和合理。為使高校管理趨于民主化、公正化,應將聽證制度規(guī)定為處分行為的正當程序,聽證的含義即聽取雙方意見。借鑒《行政處罰法》中的聽證制度,學生應在學校告知后提出聽證申請,學校審查決定聽證后,應當事先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和有關事項;主持人宣布聽證會開始及說明其他有關事項,調查人員提出證據(jù)及當事人具體的違紀事實、進行處分的建議,當事人就針對指控事實有關問題進行申辯和質證,主辦調查人員與學生進行辯論,主持人宣布結束之前,當事學生有做出最后陳述的權利;同時對聽證會中出示的證據(jù)材料、學生的陳述、主辦調查情況及辯論等全部過程制作筆錄,筆錄交當事人審核無誤后簽字。聽證制度在學生處分過程中的重用作用,有利于保護學生的合法權利,保證了處分程序和處分決定的合理性。新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依據(jù)《教育法》通過專章明確了大學生的權利和義務,突出了大學生對所受處分的陳述權、申辯權和救濟權。因此,在學生處分過程中進行聽證,能夠聽取當事學生的陳述和申辯,可以更加有效、更大范圍地利用這種手段來達到教育的目的。聽證過程是一個思想碰撞、內心交流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學生能充分陳述自己對處分決定的意見和看法。對于學生提出的意見,合理的,可以吸收到最終的處分決定當中,不合理的,管理者也能根據(jù)法律及規(guī)章制度予以解釋。因此,聽證過程能使學生從思想上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自覺地加以改正。相反,單方面的、生硬的一紙?zhí)幏譀Q定只能壓制學生的行為,并不能從思想上教育和疏導學生。聽證過程也同時使旁聽的學生受到了生動的教育,通過學校和學生雙方的辯論,對違紀行為、規(guī)章制度有了深刻的認識和了解,這種身臨其境的教育過程所產(chǎn)生的效果是單純地閱讀規(guī)章制度所不能比擬的。[5]
根據(jù)我國《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第61、62條規(guī)定,各高校已基本上成立了申訴委員會,建立了申訴制度。學生對處分決定有異議的,在接到學校處分決定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可以向學校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對學生提出的申訴進行復查,并在接到書面申訴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復查結論并告知申訴人。申訴作為一種權利救濟方式,有訴訟上的申訴和非訴訟上的申訴。在此所講的申訴主要是針對高校學生處分的救濟而言,是一種非訴訟上的申訴。從操作層面來看,將申訴作為高校學生處分的救濟方式,既有利于有效地化解糾紛,又有利于學校的管理,因為申訴方式主要是在教育系統(tǒng)內部解決問題,便于調解糾紛和維護學校的穩(wěn)定;既能體現(xiàn)“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又能體現(xiàn)“依法治?!钡墓芾砝砟?,因為申訴方式尊重學生的主體意識又依法維護學生的權利。與訴訟方式相比較,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申訴是一種更合理、更有效的高校學生權利救濟方式。[6]
3.加強管理隊伍建設,貫徹依法治教理念。
目前在依法治國、依法治校的大環(huán)境下,不斷加強高校管理工作人員的法制教育,特別是教育法制教育,提高高校管理教師法律素質,也是大勢所趨。管理教師法律素質培養(yǎng)包括兩個方面:一是需要教師自覺主動地學習法律知識。二是政府有關部門、學校要加強組織培訓工作。而培訓內容既包括國家法律體系構成的基本知識和作為公民的權利和義務知識,還包括教師職業(yè)法規(guī)知識和有關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今后教師培訓工作中法律觀念、法律知識、依法管理能力應成為教師培訓的一項重要而長期的工作內容。另外培訓要結合實際,要把實際管理當中有關常見的、易犯的錯誤行為和做法融入培訓內容當中,這樣既有針對性,又能增加培訓的生動性和有效性,增強教師的權利意識及對學生維權行為的指導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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