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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席·哈斯巴特爾作者單位:內蒙古師范大學
重視音樂知識是蒙古民間文學教材建設的要求。具有創(chuàng)新性和科學性教材,才能使學生開闊眼界、拓展思維、增加知識;重視蒙古民間文學教材音樂文化的挖掘,才能體現其豐富的文化內涵。譬如,祝贊詞藝人們運用的曲子多種,有的在民間廣為流傳,為了真實、準確反映祝贊詞,在教材編寫過程中有必要適當吸收祝贊詞曲,以充實教材內容。蒙古語言文學和蒙漢雙語專業(yè)的學生大多數來自民歌、說書、好來寶廣為流傳的內蒙古東部區(qū)。他們從小在左鄰右舍的熏陶下,成為民間藝術的愛好者。因此,蒙古民間文學課教材建設有必要吸收、借鑒并增加音樂知識,這是推進教材改革的有效途徑。重視音樂知識是“蒙古民間文學”教學內容的要求。教育創(chuàng)新涉及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組織、教學思想等諸多方面。在課堂上,以蒙古民間文學知識為主,適當運用音樂知識,是充實教學內容的要求。教材是教學的依據,而教學內容是根據教材而講授的內容,比教材內容更豐富、更靈活。民間文學作為文學專業(yè)教育的一個分支學科應有其自身的獨立教學空間,如過分強調其文學知識,不僅不能充分體現民間文學應有的特點,而只能是整個文學教育的知識補充。蒙古民間文學藝術價值部分主要有語言和情感方面的內容,教師在講授中主動挖掘其民間音樂知識,可使其內容更加具體化、系統化,有利于課堂教學的活躍和激發(fā)學生的學習興趣。另外,對蒙古民間文學任課教師來說,掌握音樂知識也是很有必要的。譬如,說書藝人演唱一個英雄凱旋歸來時,英雄史詩和說書中運用的曲子根本不同,對于同一個故事情節(jié)的演唱,不同說書藝人所用曲子也不同。如果民間文學任課教師自己不懂音樂知識的話,就很難準確地解釋民間藝人們所使用曲子的來龍去脈,更不能正確地講述其深刻內涵。重視音樂知識是弘揚民族文化的要求。蒙古民間文學課具有自己的知識結構和理論體系。從體裁結構來看,有其他民族中很少或幾乎不存在的“世俗三律”、好來寶等體裁。這種體裁一定程度上反映著蒙古民間文學形式多樣性和內容的豐富性。蒙古民間文學所蘊含的音樂知識是屬于非物質文化遺產,在教學中注重音樂知識,是保護、挖掘、利用傳統文化的必要。隨著社會的發(fā)展和歷史的變遷,人們記憶中的民間音樂知識會越來越少,如果不能有效挖掘,很可能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被遺忘,甚至消失。譬如,民歌《喂豬歌》在東部蒙古地區(qū)廣泛流傳,該歌曲子節(jié)奏較歡快,旋律優(yōu)美,遺憾的是在有關民歌書里沒記載。在教學過程中結合其歌詞和曲子進行講授,有利于弘揚民族文化。重視音樂知識符合素質教育的根本要求。實行素質教育是當前我國教育的一個主要教育方針,也是未來教育的一個大方向。民族高等教育的課程設置以實施素質教育為目標,以培養(yǎng)創(chuàng)新性人才為目的。從蒙古民間文學課內容來看,它不只是對學生進行文學知識的教育,而且也涉及德育、智育、體育、美育等諸多領域。在教學中將其中豐富的音樂知識充分發(fā)掘,系統講授,使學生掌握蒙古民間文學中音樂知識的奧妙,這樣有利于人文素質的提高。譬如,書寫文本中科爾沁民歌《正月瑪》有好幾種版本,有《正月瑪》、《圖什業(yè)圖正月瑪》、《阿古拉正月瑪》、《芒罕正月瑪》等,其曲調框架、人物角色、故事情節(jié)基本相同,不同版本之間有互文性關系,我們只要掌握其中一首的曲子,就很容易了解其他異文的演唱。如果學生對敘事民歌的學習只欣賞故事情節(jié)的話,就無法深入理解它的深刻含義,對所學課程片面、單純的學習,只會導致知識結構失調。
“蒙古民間文學”教學中音樂知識的運用策略
更新教學觀念,創(chuàng)新教學思路是運用音樂知識的前提。教學工作是一種探索性、創(chuàng)造性的實踐活動。成功的教學改革關鍵在于教學理念和教學思路的改進。在蒙古民間文學課教學中音樂知識未能充分得到運用的情況下,教師只有以敏銳的知覺、清晰的思路,不斷探索才能找到解決問題的突破口。蒙古民間文學課原有的教學模式,嚴重影響著音樂文化的深入挖掘。在教學過程中,民間文學教師需要更新教學觀念和教學思路。譬如,講授庫倫民歌《都來烏圖干》時最起碼把握三個層面。首先,對題材、情節(jié)、人物、語言、表達方式等進行分析,弄清該敘事民歌的書寫文本要素;其次,把握該歌曲子及其來源、演變等音樂要素;再次,對該歌信仰文化內涵進行探討。在教學中,往往注重第一層面的內容,而忽略第二、第三層面的內容。這種講授恰恰忽略了豐富的音樂文化和信仰文化。研究表明,該民歌曲子由博們(薩滿)迎接保護神時使用的曲子中演變而來,著名歌手琶拉吉演唱的《這種人》也沿用該曲子[2]。說書藝人卻吉嘎娃演說《木華黎》的故事時也運用了這個曲子。民間文學教師只有懂音樂知識,才能發(fā)現《都來烏圖干》曲子的來龍去脈,才能講清歌曲的深刻含義。很顯然,同一首歌曲,使民歌《都來烏圖干》、新歌《這種人》及說書《木華黎》成為互文性關系。為什么薩滿舞、民歌《都來烏圖干》、說書《木華黎》、新歌《這種人》中頻繁出現類似的曲子呢?這與其文化傳統有關??梢哉f,薩滿舞中運用該曲子是在長期民間傳播的過程中逐漸影響了民歌《都來烏圖干》、說書《木華黎》及新歌《這種人》等。總之,只要我們對其深入分析,探索產生、演變軌跡,不難發(fā)現其中的奧妙。充分認識民間文學的屬性是運用音樂知識的重要條件。文化屬性和藝術屬性是民間文學的兩種基本屬性,其中音樂成分是不可缺少的內容。在課堂上,對民歌、好來寶、英雄史詩、說書等體裁的教學,我們只從民間文學的表達方式、內容、結構、語言等方面著手,就很容易丟失音樂知識,造成知識結構的失調。這些體裁與曲子是分不開的口頭韻文系統,如果把它與曲子分開講授,很難體現其文化屬性和藝術屬性。民間文學的文化屬性和藝術屬性不僅體現在書寫文本中,而更重要的是在田野文本和音像文本中。如內蒙古庫倫、奈曼一帶傳播的《朱寶山》之歌曲子,就廣泛運用于好來寶、說書之中。我們只要掌握此曲子,就能分析其他相關領域的運用。民間藝人的精湛表演和老百姓聆聽的互動,也體現著豐富的文化內涵和藝術內涵。一名優(yōu)秀的民間藝人,必須不斷探索民眾生活和民間藝術,起碼掌握幾十種曲子,才能完整地演說故事。他們演說時根據故事內容、聽眾愛好、場面的更換等,靈活調整各種曲子,達到最好的效果。民間文學教師如果對其準確掌握,可以為學生提供豐富的音樂知識,否則很難有效地講述其中的音樂文化內涵。另外,好來寶是一種具有表演性和動態(tài)性的藝術,而課本中的好來寶以靜態(tài)的書寫文本形式出現,未能充分體現文化屬性和藝術屬性。在教學過程中為達到動態(tài)化的教學效果,必須超出課本內容的約束,適當應用演奏、演唱技巧,也可采用多媒體設備演示說書藝人演唱的故事和英雄史詩錄像,還可根據教學內容,邀請民間藝人演說。從而豐富教學內容,活躍課堂氣氛。挖掘完整田野文本是運用音樂知識的有效教學空間。眾所周知,深入調查研究是一項艱巨的任務,具有復雜性和艱巨性。學生應在任課教師的指導下有計劃、有目的地進行。譬如,利用寒暑假時間,組織學生到民間搜集民歌,在調查中運用攝像或錄音設備,將搜集的資料帶到學校。指導教師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對學生的作業(yè)認真批改,詳細指導,這樣有利于田野調查的順利進行。調查時,一是注意搜集整理民間文學完整的文本。所謂民間文學完整的文本為語言表述及其有關信息所構成的文本。如對民歌、好來寶、說書、英雄史詩等體裁作品的搜集,既要語言文本,又要曲子在內的非語言要素。一些民間文學教師不太識譜,直接影響田野調查的有效指導,加之多數學生不識譜,就很難完成民間文學曲子的采錄。二是注意對民間藝人藝術生涯資料的搜集。以往的蒙古民間文學搜集工作,主要側重于語言文本方面,忽略了民間藝人藝術生涯、演奏技巧、運用曲子方面的資料。過去雖然留下不少有名的民間藝人的資料,但對民間藝人的表演技巧、使用曲子、服裝等非語言要素的記載過于簡單,不符合采錄工作要求,也不能滿足學科建設需求。任課教師和學生應根據采錄工作的準則和要求,深入挖掘第一手資料和完整的文本。可根據民間藝人生活環(huán)境、性格、藝術才華、運用曲子等諸多方面,靈活全面進行采錄,這樣才能為教學提供有利信息。不斷學習音樂知識是準確運用音樂知識的關鍵。民間文學教師有必要主動接觸音樂人,提高自己的音樂知識水平,有利于民間文學的教學與研究。民間文學教師在音樂專業(yè)人員的指導下,掌握歌譜知識,并能把民間文學有關的曲子準確地講授給學生,使學生從中得到啟發(fā)和獲取文化信息。就蒙古民歌而言,很多民歌都有變異,而這種變異不僅表現在文學文本方面,更有意思的是在曲子方面。譬如,內蒙古東部區(qū)流傳的民歌《白虎哥哥》與《香蓮》的題材、情節(jié)、人物、表達方式、曲子等非常相似。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掌握其中的一個,就很容易掌握另一個變異的演唱。另外,有些民歌題材、故事情節(jié)、人物形象等相互有區(qū)別,但曲子基本相同。在內蒙古東部區(qū)流傳的民歌《特木勒》、《阿希瑪》、《念喜嘎》、《對姐昂嘎》等四首歌雖然題材、情節(jié)、人物等不同,但曲子基本相同,是一種曲子變異。民間文學教師將民歌與曲子聯系起來講授,使學生開闊眼界,擴展知識面和深刻領會傳統音樂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