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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檔號編制問題
按《辦法》第十條的有關規(guī)定,婚姻登記材料立卷歸檔的原則與方法是:把“一對當事人婚姻登記材料組成一卷”,固定案卷后,進行分類。而后在卷內文件首頁加蓋歸檔章,并填寫有關內容。最后按卷號順序裝入檔案盒,填寫封面、盒脊、備考表。
這種整理方法與《歸檔文件整理規(guī)則》(以下簡稱《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有很多相似的地方,這對已按《規(guī)則》整理文書檔案的專業(yè)人員來說并不陌生,按照常理輕車熟路地操作即可。但在實際操作中卻并非如此?!掇k法》與《規(guī)則》雖然都設置了歸檔章,但兩者所設置的項目仍有較大區(qū)別,這種區(qū)別直接影響了具體操作?!掇k法》所設置的歸檔章項目有全宗號、年度、室編卷號、館編卷號和頁數(shù)等5項,比《規(guī)則》少了“保管期限”和“機構(問題)”兩個項目。因《辦法》規(guī)定婚姻登記檔案的保管期限為100年,不設“保管期限”項目是可行的。但不設“機構(問題)或目錄號”項,在檔號編制上就會出現(xiàn)重復問題?!掇k法》規(guī)定“婚姻登記檔案按照年度――婚姻登記性質分類。婚姻登記性質分為結婚登記類、撤消婚姻類、離婚登記類和補發(fā)婚姻登記類四類?!薄掇k法》還規(guī)定了室編卷號的編制方法:每年每個類別分別從“1”開始標注。這樣,如果一個婚姻登記機關同一年度四類婚姻登記性質的材料均有產生的話,那么這個婚姻登記機關該年度至少有四個案卷的檔號是相同的。這種做法偏離了檔案學一再強調“檔號不得重復”的原則,雖然我們可以在整理時把婚姻登記檔案按不同類別分別裝入檔案盒,并在盒脊上注明婚姻登記性質,但終因檔號相同問題,在提供利用、案卷進出頻繁的情況下,難保不會出現(xiàn)檔案存放錯位問題。同時因為檔號重復,也可能給制作檔案證明帶來一定的影響。長期以來,檔案館(室)在制作檔案證明時,一般都會標注檔號(全宗號、目錄號、案卷號、頁號)來指代材料的出處。在檔號沒有重復的情況下,這種指代是單一的。一旦檔號重復,這種指代則是群體的,容易引起疑義,影響了檔案證明的嚴肅性?!掇k法》附件6設置了婚姻登記檔案目錄封面式樣,其中設置“目錄號”項目,筆者認為,婚姻登記檔案的歸檔章最好還是加上“目錄號或類別號”項, 這樣既可以保持案卷編號和檔案目錄封面設置項目前后呼應,又解決了檔號重復的問題。
二、 婚姻登記檔案目錄制作問題
《辦法》規(guī)定“按類別分別編制婚姻登記檔案目錄”,且統(tǒng)一了目錄式樣。據(jù)悉,目前已有不少地方婚姻登記機關使用了“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tǒng)”,在計算機上辦理婚姻登記事項。為避免重復勞動,編制婚姻檔案目錄可以不必人工抄寫或再次輸入計算機,而可以在計算機上把“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tǒng)”有關數(shù)據(jù)轉換成電子表格,再依據(jù)檔案目錄式樣,制作婚姻登記檔案目錄。
筆者在數(shù)據(jù)轉換過程中曾遇到小麻煩。剛開始,筆者打開“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tǒng)”的有關目錄數(shù)據(jù)進行復制,然后在新建的電子表格中直接粘貼,速度很慢,退出后,如果要打開剛保存的那個電子表格,速度會慢得讓人不耐煩,甚至屢屢出現(xiàn)死機。一位電腦行家告訴我,其原因是粘貼時沒有進行選擇,把源數(shù)據(jù)中格式、公式等全部粘貼到目標數(shù)據(jù)中,文件很大,不易打開,直至死機。如果僅需粘貼源數(shù)據(jù)中的數(shù)值的話,可行的操作方法是:對源數(shù)據(jù)復制后,新建一個電子表格,然后打開編輯――選擇性粘貼――數(shù)值――確定。目標數(shù)據(jù)立馬搞定,速度快多了,也沒有出現(xiàn)死機問題。此法不妨一試。
目標數(shù)據(jù)形成后,可以對其進行篩選,最后形成結婚登記、撤消婚姻、離婚登記和補發(fā)婚姻登記四種檔案目錄數(shù)據(jù)。最后依據(jù)檔案目錄式樣的欄目對四種數(shù)據(jù)的欄目進行增減,輸入相應的卷號和頁數(shù),只要婚姻登記案卷是按婚姻證件號順序排列的,卷號輸入只要拖動鼠標即成。打印后就成了婚姻登記檔案目錄。該目錄適用手工檢索。
2003年以前婚姻登記一般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辦理,并由鄉(xiāng)鎮(zhèn)整理婚姻登記檔案,具有明顯的地域特征,在手工檢索的情況下,人們可以根據(jù)地域特征查找檔案。2004年以后婚姻登記改由縣婚姻登記機關統(tǒng)一辦理,我縣2004年有8100對當事人辦理了婚姻登記,婚姻登記檔案按辦理時間順序排列,地域特征不再存在,如果仍然采用手工檢索,真是萬里挑一,難度不小。婚姻登記檔案必須依托計算機檔案目錄來進行檢索,才能高效地實施檔案服務。婚姻登記機關向本機關檔案室或向綜合檔案館移交婚姻登記檔案時,應同時移交計算機檔案目錄數(shù)據(jù)。建立婚姻登記檔案計算機目錄,比較可行的辦法有是以“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tǒng)”的目錄數(shù)據(jù)為原型,然后根據(jù)檔案檢索的基本要素,補充必要的全宗號、年度、目錄號、卷號、時間、保管期限和解密劃控等著錄項目,形成婚姻登記檔案專題目錄數(shù)據(jù)庫。這種方法簡單易行,可以滿足一般的檢索需要。但若用《檔案著錄規(guī)則》的標準來衡量,它還有一定欠缺。1、著錄項目名稱不一致。應按照《檔案著錄規(guī)則》的規(guī)定,對照著錄內容,修訂不規(guī)范的項目,補充必要的項目,即把婚姻證件號改為文號,把姓名改為正題名,刪除身份證號碼項目,使項目設置與《檔案著錄規(guī)則》規(guī)定保持一致。2、它把一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分為二條著錄條目,即把男女分為上下兩條。而婚姻登記檔案中一對當事人的基本情況記錄在同一登記表中,一對當事人應為一個著錄對象,不宜分開。3、婚姻登記檔案和它的計算機目錄最終還是要向地方綜合檔案館移交,其計算機目錄格式應盡量與當?shù)鼐C合檔案館目錄數(shù)據(jù)庫格式銜接,使其可以導入地方“綜合檔案館管理系統(tǒng)”。前面提到的方法雖然可以解決檔案目錄制作問題,但它的做法是笨拙的,在計算機技術日新月異的今天,完全可以依據(jù)檔案管理的基本要求,對“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tǒng)”的程序做一些改進,使之在電子文件形成的同時具備檔案管理的功能,實現(xiàn)真正意義上的文檔管理一體化,以減少不必要的重復勞動和避免數(shù)據(jù)轉換過程中可能出現(xiàn)的差錯。
三、 檔案利用問題
關鍵詞:檔案;婚姻登記;問題與對策
隨著時代的發(fā)展和社會的進步,我國的各項政策都在逐漸完善?;橐龅怯洐n案是證明婚姻當事人的婚姻關系以及婚姻狀況是否合法的主要憑證,同時也是婚姻登記機關在補發(fā)婚姻登記證、依法撤銷婚姻以及離婚登記、辦理婚姻登記等工作的主要記錄材料,它與廣大群眾的生活關聯(lián)十分密切。各項法制逐漸深入人們的生活中,人們的文明以及和諧生活水平也在逐漸提高。在婚姻登記檔案管理工作,應該要健全管理體系,不僅要有效地維護婚姻雙方的合法權利,同時也要成為能夠維護和諧家庭的基礎和保障。本文主要針對婚姻登記檔案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分析應對策略。
1 婚姻登記檔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1 登記工作分散,整理檔案時存在較多問題
目前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對婚姻檔案進行錄入和整理的時候,是采用分散登記的方式,這種方式導致的檔案整理過程中出現(xiàn)較多問題。首先是對檔案材料的收集不齊全,這樣就導致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婚姻登記檔案的保管較為混亂,不僅個體的檔案材料不齊全,同時也導致整體的材料收集不齊全,有些甚至出現(xiàn)空白年度。其次是檔案中出現(xiàn)較多的錯誤,有些檔案中的登記姓名、出生日期等填寫混亂,導致當事人的證件以及身份證件與檔案材料不相符合。最后就是婚姻登記檔案沒有較為規(guī)范的立卷歸檔體制。
1.2 婚姻登記檔案工作宣傳方式單一
雖然說婚姻登記檔案管理工作是一個比較低調的工作,同時在短期內將不會體現(xiàn)出檔案的作用以及工作人員的業(yè)績,加之婚姻登記檔案機關在宣傳工作的活動和載體較少,宣傳方式單一。這樣就無法形成一個良好的工作氛圍,無法調動工作人員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導致工作人員對檔案管理工作沒有熱情。
1.3 沒有合理、規(guī)范地利用婚姻登記檔案
婚姻登記檔案與民生聯(lián)系十分密切,婚姻登記檔案管理機關在對人們提供婚姻登記檔案利用的過程中,并沒有嚴格按照相關的程序和法規(guī)進行辦理,沒有嚴格對使用者的身份等進行審查,沒有健全的保密措施。這樣很容易導致婚姻登記檔案在使用過程中丟失登記內容或者對其進行泄密,嚴重損害了婚姻登記雙方的權益。
2 對婚姻登記檔案管理工作問題所采取的對策
2.1 制定婚姻登記檔案管理相關工作機制,加強管理
隨著時代的發(fā)展和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婚姻登記檔案機關十分重視對檔案的管理工作,未來將會將婚姻登記檔案管理工作作為婚姻登記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并且還將列入機關的總體工作規(guī)劃。為了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質量,應該要將婚姻登記檔案管理工作列入年度的工作計劃,制定專門的工作安排,制定相關的管理工作機制。將其列入年度目標考核體系,加強管理,組織考核,不僅在認識上做到位,同時在組織和采取措施中做到位。
2.2 嚴格規(guī)范婚姻登記檔案管理制度, 真正實現(xiàn)檔案管理的法制化
為了能夠真正做好婚姻登記檔案管理工作,應該嚴格規(guī)范婚姻登記檔案管理制度,一些地方民政局檔案室已經制定了《婚姻登記檔案填寫規(guī)范》、《婚姻登記檔案查閱制度》、《婚姻登記檔案保密制度》、《婚姻登記檔案保管制度》等相關的管理制度?;橐龅怯洐n案管理工作人員應該要嚴格按照這些制度進行檔案分類,認真執(zhí)行檔案的歸檔要求以及立卷原則。同時還明確規(guī)定在對婚姻登記檔案進行職責歸檔材料管理時要采用正確的計算數(shù)據(jù)保存和保護方式,這樣能夠有力地確保依法對婚姻登記檔案進行管理,真正實現(xiàn)檔案管理的法制化。
2.3 采取措施保證婚姻登記檔案管理工作的科學化
為了能夠明確地保證婚姻登記檔案管理的科學化,可以在婚姻登記工作中采取以下四個方面的措施:首先是對已經登記的婚姻檔案,應該要有一定的保存年限,當超過一定的年限,應該移交到更高級別的檔案局進行檔案統(tǒng)一的專門管理。其次是建立完善的檔案材料查詢制度,若是婚姻雙方需要對檔案材料進行查詢、利用時,婚姻登記機關的管理人員能夠詳細地記錄婚姻當事人的姓名、時間、內容,方便當事人查詢,同時還能夠及時地對材料進行歸檔?;橐龅怯浌ぷ魅藛T要認真對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整理、分類,裝訂成冊,同時還要立卷歸檔,為了方便查找,管理人員在歸檔過程中還應該要制定好目錄、序號和頁碼。最后要認真清理歷史遺留下來的婚姻登記檔案,并進行分類和歸檔,妥善保管這些歷史檔案。
2.4 加強學習培訓,提高婚姻登記檔案管理人員的素質
為了能夠有效地加強婚姻登記檔案管理工作,還應該對婚姻檔案管理人員進行培訓,配備婚姻登記檔案管理的工具書,按照國家要求和標準,規(guī)范復印,使婚姻登記管理人員能夠人手一份,認真學習。同時還應該組織工作人員對《婚姻登記管理辦法》以及相關的業(yè)務知識進行學習,使其能夠掌握基本的知識,同時也能應用到實際的工作中去。為了加強婚姻登記管理人員的工作素質和業(yè)務知識,還可以按照相關要求和管理標準將其工作內容作為標牌粘貼在工作地方。
2.5 婚姻登記檔案管理中做好查詢利用工作
隨著人們的法律意識越來越高,人們對婚姻登記檔案信息的查詢次數(shù)也越來越多?,F(xiàn)在查詢和利用婚姻登記檔案的目的增多了,不僅有補證、結婚、離婚、生育等,同時還增加了公檢法辦案、獨生子女獎勵申請、購房J款、申報戶口、確定財產性質等。人們對婚姻登記檔案的利用越來越多,因此婚姻登記檔案管理中要做好隨時被查詢和利用的工作。
3 小結
做好婚姻登記檔案管理工作,除了要采取相應的對策以外,還要注意以下問題:
依法行政,嚴格規(guī)范婚姻登記檔案管理工作。為了能夠有效地確?;橐龅怯洐n案管理工作,應該要依法行政,嚴格規(guī)范婚姻登記檔案的管理工作,因為婚姻登記是依法為婚姻雙方確立以及解除婚姻關系的執(zhí)法工作,婚姻登記檔案則是記錄了婚姻當事人信息的重要材料,所以相關的工作人員要充分認識到婚姻登記檔案的重要性,并依法維護婚姻登記檔案以及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履行服務職責,努力開拓婚姻檔案服務的新領域。在利用婚姻登記檔案的過程中,應該認真分析當?shù)氐幕橐龅怯浨闆r,如離婚雙方的身份、文化、年齡等,這樣才能夠提供較為有效的材料,方便查詢者有效地利用婚姻登記檔案。通過創(chuàng)新方法、創(chuàng)新途徑、創(chuàng)新思路,不斷地開拓婚姻登記檔案服務的新領域,同時還應該要改善和提高服務水平,健全服務機制。
做好婚姻登記檔案的保密工作?!痘橐龅怯洐n案管理辦法》相關條文中明確規(guī)定了對婚姻登記檔案的利用,即各級國家綜合檔案館和其他婚姻登記檔案管理部門,在開展查檔服務時都必須嚴格遵守上述規(guī)定,不得違反。要求婚姻登記檔案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檔案利用規(guī)章制度,明確辦事程序。
總而言之,在婚姻登記檔案的管理工作中,管理人員應該要嚴格按照《檔案法》以及《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規(guī)定。不斷完善婚姻登記檔案管理的規(guī)范化,有效地保護婚姻登記當事人的信息,切實加強和維護婚姻登記雙方的合法權益。并且立足婚姻登記檔案管理的工作實際,切實做好民生檔案管理工作,為構建和諧的社會生活而服務。
參考文獻
[1] 樊微微.婚姻登記檔案管理工作淺析[J].黑龍江檔案,2015.
關鍵詞:信息公開;知情權;隱私權
一、提出問題
(一)知情權與隱私權的概述
1.知情權
知情權(the right to know)又稱了解權、得知權等,,關于該權利,雖然表達不同,不過基本涵義一致,是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社會組織依法享有的知悉、獲取、了解與法律賦予該主體權利相關的各種信息的自由和權利。知情權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知情權是指知悉、獲取信息的自由與權利,包括從官方或非官方知悉、獲取相關信息。狹義知情權僅指知悉、獲取官方信息的自由與權利。本文涉及的知情權,是公法領域的知情權,屬狹義知情權,限于行政相對人依法從行政主體處知悉、獲取信息的權利和自由。
知情權作為一個公權力,首要的價值是保障公民權利,公民的權利包括人身、財產、政治權利等,知情權使民眾有機會充分獲取對個人而言至關重要的信息,使個人發(fā)展自身人格及實現(xiàn)自身價值成為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說,它是公民實現(xiàn)其他權利的基礎。其次,知情權有利于參與政府管理,監(jiān)督政府。
2.隱私權
隱私權屬于人格權的一部分,在最初的階段,隱私權一直被作為普通法中侵權行為法上的權利,意味著個人私生活有關的信息不受公開以及屬于私事的領域不受干涉的自由,是一種要求他人放任自己獨處而不受打擾的權利。隨著社會的發(fā)展以及政府權力的擴張,隱私權進入公法領域。
關于隱私權的性質,本文涉及的隱私權,屬憲法性權利,主要是防止來自國家機關和國家權力在政府信息公開中對個人隱私的侵犯。隱私權要讓位于公共利益。隱私本身并不足以成為憲法隱私權的目的,“個人自治”并非憲法隱私權追求的唯一目標,憲法隱私權必須兼顧人格發(fā)展、人際交往、公共利益、社會秩序等價值,因此它是一種具有多元目的,且廣受限制的開放性權利。因此,筆者認為,隱私并不是都值得保護,只有在公共利益范圍內,隱私才受到保護。
同時筆者認為,處理知情權和隱私權之間的矛盾當務之急是尋找出兩者的平衡點。也就是說尋找出解決知情權和隱私權沖突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至于其原則究竟是什么,本文通過一個案例加以說明。
(二)案情介紹
王某因朋友租賃糾紛作為人參加一民事訴訟,并向法庭提交了一份某工貿公司出具的出庫單,這份出庫單被一審法院采納作出判決。敗訴的家居公司不服提起上訴。二審開庭時,家居公司的律師突然亮出了一份王先生的婚姻情況查詢記錄,證明王某與提供出庫單的工貿公司法定代表人曾經是夫妻,以質疑出庫單的合法性。王某以“北京市昌平區(qū)民政局竟然接受了對方律師的申請,查詢了他的婚姻狀況,并出具了‘查檔證明’,侵犯了他的隱私權”為理由,昌平區(qū)民政局,要求法院確認出具“查檔證明”的昌平區(qū)民政局的行政行為違法。昌平區(qū)民政局則辯稱,婚姻登記處向律師出具“查檔證明”符合法律規(guī)定。依《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第 15 條規(guī)定,“律師及其他訴訟人在訴訟過程中,持受理案件法院出具的證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證件,可以查閱與訴訟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泵裾秩朔Q,律師將所查閱情況在法庭上作為證據(jù)使用,不是在其他場合使用,不存在侵犯隱私權問題。
根據(jù) 2008 年5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33條第2款規(guī)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受理了該案。最終,昌平區(qū)法院認可了民政局的答辯意見,認定家居公司律師調查王某的婚姻狀況與民事訴訟中的證據(jù)有一定關聯(lián)性,符合律師在訴訟過程中查閱與訴訟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的要求。
二、本案爭議焦點分析
本案原被告之間的爭議是,民政局同意律師查詢王某婚姻登記信息的行為,是否侵犯王某隱私權。王某認為,婚姻登記信息是其個人隱私,根據(jù)《條例》,個人隱私是公開的免除范圍,沒有征得本人同意不得公開,民政局同意律師查詢,屬于公開其個人隱私,因此主張民政局公開行為侵犯隱私權。民政局認為,他們是依據(jù)《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同意查詢的,律師將所查閱情況在法庭上作為證據(jù)使用,不是在其他場合使用,不存在侵犯隱私權問題。
筆者認為,要分析出本案的爭議焦點,必須首先解決如下幾個問題,一是婚姻登記作為政府所保存的個人信息材料,是否屬于受保護的隱私;二是民政局向律師披露婚姻登記信息的行為是否屬于信息公開;三是本案的法律適用,《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條例》以及《律師法》等相關法律的關系。
(一)婚姻登記材料是否屬于受保護的隱私
婚姻登記屬于個人信息是無疑的,但能否構成隱私,受到法律保護,還要滿足隱私的構成條件。隱私是指公民的私人生活安寧不受他人非法干擾,私人信息不受他人非法搜集、刺探和公開等。個人隱私是個人不愿意公開或不愿意讓他人知悉的個人秘密,是個人對自身人格的尊重和對自身利益及生活狀態(tài)實施保護的一種權利,對維護公民的人格權有著重要意義。并非所有的隱私都受到憲法隱私權的保護,有權對抗公共權力的侵擾。只有那些關系到人格發(fā)展、人際交往、公共利益、社會秩序等重要價值的隱私才受到憲法、行政法的保護。有些隱私只涉及個人,而有些則關系到家庭,由于家庭包含了人際交往和人格發(fā)展的可能,其安寧和安全對自我認同和發(fā)展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因此在隱私權的公法保護中,“家庭隱私權”優(yōu)先于“個人隱私權”。本案所涉的婚姻登記情況對公民家庭生活非常重要,屬于家庭隱私,是當事人不愿意對外公開的,一旦公開可能破壞婚姻家庭安寧的信息。因此,筆者認為,本案所涉的王某某的婚姻登記信息,屬于公法保護的個人隱私。
(二)民政局向律師披露婚姻登記信息的行為是否屬于信息公開
政府信息公開,是行政機關依照法定程序,以法定形式公開與社會成員利益相關的信息,允許社會成員通過查詢、閱覽、復制、摘錄、下載等方式予以充分利用。公開信息有兩種方式,一是行政機關主動向社會公開,《條例》對主動公開的范圍作了原則規(guī)定和列舉,根據(jù)《條例》第 9、10、11 條的規(guī)定,婚姻登記信息顯然不屬于主動公開范圍;二是行政機關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開相關政府信息。民政局作為行政機關,沒有主動公開婚姻登記信息,而是依律師要求,以查詢的方式公開信息,因此,民政局的行為為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受《條例》調整。根據(jù)《條例》第 33 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訟”。同時,這里所說的具體行政行為,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一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三)本案的法律適用
民政局依據(jù)《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作出公開信息的行為,《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屬于部門規(guī)章,生效時間早于《條例》,其中關于公開婚姻登記檔案的規(guī)定,是信息公開的特別規(guī)定。從《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規(guī)定看,在個人隱私信息公開上,是遵守對本人公開、禁止向社會公開的原則的,基本內容上沒有與《條例》抵觸,按照上位法優(yōu)于下位法、特別法優(yōu)于一般法的原則,《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沒有與《條例》抵觸的規(guī)定可以適用,與《條例》相抵觸的規(guī)定,則為無效。律師持法院證明材料查詢,屬于律師作為特殊的法律服務工作者的調查取證權?!堵蓭煼ā泛陀嘘P訴訟法都規(guī)定了律師的調查取證權。《律師法》第 35 條規(guī)定:“受委托的律師根據(jù)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jù)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律師自行調查取證的,憑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和律師事務所證明,可以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薄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 61 條規(guī)定:“訴訟的律師和其他訴訟人有權調查收集證據(jù),可以查閱本案有關材料。查閱本案有關材料的范圍和辦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規(guī)定?!薄稐l例》的規(guī)定是為行政機關規(guī)定義務,與律師法和訴訟法是從不同角度出發(fā),兩者并沒有互相沖突。律師法和訴訟法的調查取證權的規(guī)定,行政機關并不是無條件滿足,行政機關還要權衡調查取證的知情權與調查取證材料涉及的隱私權,作出合理決定。
通過上述問題的回答,本案的焦點實質是,政府機關對含個人隱私政府信息經第三人申請公開而公開的行為是否合法。政府如何平衡隱私權保護與信息公開。
三、解決知情權和隱私權沖突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由前文對王某王某訴昌平區(qū)民政局侵犯隱私案爭議焦點之分析以及知情權和隱私權的概念闡述,筆者認為解決知情權和隱私權應當遵循如下基本原則:
一是社會政治與公共利益原則
當個人利益與公共利益比較時,公共利益大于個人利益。個人利益應當服從社會公共利益,以公共利益為最高利益標準。在現(xiàn)代社會,知情權的政治權利屬性日益明顯,它要求提升行政透明度,賦予人們更多了解和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的機會,具有一定公共利益性。因此,知情權與隱私權發(fā)生沖突時,要考量如何處理是符合社會民主政治和公共利益的。在考量過程中,不僅從案件當事人角度考慮,還要從公開或保密維護的社會整體效果看。
本案中,民政局向律師公開隱私,雖然在一定程度侵害了個人隱私,但是范圍小,主觀上沒有故意,從案例中也沒反映王某實際權利、利益、資格、品德方面的明顯地損失。反過來,如果不同意律師查詢,律師調查取證權受到侵害,案件事實不容易查清,將損害訴訟公證。加之訴訟公正乃是公共利益之一。因此,根據(jù)社會政治與公共利益原則保護公共利益。
二是損失最小化原則
當權利沖突時,雙方可以選擇犧牲最小利益,當必須犧牲隱私權來行使知情權時,應當將隱私權損害減小到最低限度,即縮小披露、公開范圍,爭取用最小的成本獲得利益的最大化。
本案中,王某的婚姻信息,民政局根據(jù)《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是作了一定的保護的,尤其是公開對象上是嚴格限制的。本案在查詢階段,只有律師獲知隱私,而律師是負有法定的保密義務的,而且并沒有證據(jù)表明公開行為實際上造成王某某具體的損失。
三是人格尊嚴原則
政府信息公開中,信息的公開應以尊重人格為底線,當隱私涉及到人格尊嚴時,知情權要讓位于隱私權,否則,將損害當事人終身的利益。
本案中,民政局向律師公開王某的婚姻狀況的行為既沒有直接地造成王某的人格尊嚴受損,也沒有直接地導致王某的社會評價降低。所以民政局的行為符合人格尊嚴原則。
四是權利協(xié)調原則
在政府信息工作中,對知情權、隱私權予以同等重視,盡量滿足各自需要。如,盡管被申請的政府信息包含有不予公開的內容,但如果能夠將不予公開的內容與可以公開的內容區(qū)別開,行政機關應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部分的政府信息。
雖然本案中沒有涉及到此原則,但是考慮到此原則的重要性,筆者將他也列入到了解決知情權和隱私權沖突應遵循的基本原則中。
四、結語
讓我們把目光再次回到本案中。過于本案的爭議焦點,一是政府機關對含個人隱私政府信息經第三人申請公開而公開的行為是否合法。根據(jù)前文所總結的知情權與隱私權沖突時的平衡協(xié)調原則,我們可以看出在本案中政府機關對政府信息(含個人隱私)經第三人申請公開而公開的行為是合法的。首先,對于民政部門來說公開王某的婚姻情況的目的是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乃至司法的客觀公正,是符合民主法治價值和重大公共利益的。其次,就王某而言,民政局在公開其婚姻信息時是作了一定的保護的,尤其是公開對象上是嚴格限制的。本案在查詢階段,只有律師獲知隱私,而律師是負有法定的保密義務的,而且并沒有證據(jù)表明公開行為實際上造成王某某具體的損失。最后,本案在利益衡量方面,公開利大于弊。本案,民政局向律師公開隱私,雖然在一定程度侵害了個人隱私,但是范圍小,主觀上沒有故意,從案例中也沒反映王某某實際權利、利益、資格、品德方面的明顯地損失。反過來,如果不同意律師查詢,律師調查取證權受到侵害,案件事實不容易查清,將損害訴訟公證。
二是政府如何平衡隱私權保護與信息公開。也就是說政府如何在隱私保護與知情權方面找到平衡點。筆者認為,一方面應該確定知情權與隱私權沖突時的平衡協(xié)調原則,另一方面應該加快制定《個人隱私保護法》或《隱私權法》。
參考文獻:
【1】張新寶:《隱私權的法律保護》,北京:群眾出版社,1997 年版
【2】劉澤剛:“憲法隱私權的目的是保護隱私嗎”, 《社會科學家》,2008 年第 5 期
【3】曹康泰主編、張穹副主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讀(修訂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年版
【4】周漢華:“個人信息保護: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人民法院報》,2005 年 3 月 21 日
(青島市市北區(qū)檔案局,山東 青島 266033)
近年來,關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發(fā)展的大事被提上了議事日程,公民為保障個人權益,前來檔案館查詢與生活密切相關的檔案信息的人次日益增多,查詢內容多以婚姻檔案、知青檔案、招工檔案等門類的民生檔案為主。作為區(qū)級綜合檔案館尤以婚姻檔案的查詢利用率是最高的。
婚姻檔案與普通的文書檔案有所不同,它不是一個完全開放的檔案,雖然沒有標明密級,但卻對除當事人以外的一般利用者保密。民政部和國家檔案局2006年1月20日聯(lián)合《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民政部和國家檔案局第 32 號令),對婚姻檔案的查閱利用做了明確規(guī)定。但由于各地、各檔案保管單位對《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理解不一致,利用這些檔案目的也從原來的補證、離婚擴展到二胎生育、領取獨生子女獎勵費、申請貸款、買房賣房、戶口申報、確定財產性質等。新變化帶來新挑戰(zhàn),產生新矛盾?;橐鰴n案利用中我們遇到了一些前所未有的問題,本文結合工作實際就婚姻檔案利用的主要問題和對策進行探討。
1 查閱主體與婚姻當事人不一致問題
在近年來的接待工作中我們發(fā)現(xiàn):婚姻當事人因故不能親自前往查閱自己的婚姻檔案,授權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其中,律師持沒有經公證機關公證的“當事人授權委托書”前來檔案館要求查閱利用當事人婚姻檔案的情況屢見不鮮。他們認為:只要是律師,持有律師證,有當事人的委托,就可以查閱利用當事人的婚姻檔案。這種情況,《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沒有對律師查閱當事人的婚姻檔案作明確規(guī)定,也沒有特別授權。在《辦法》第十五條(三)項明確規(guī)定:“婚姻當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可以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當事人因故不能親自前往查閱的,可以辦理授權委托書,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委托書應當經公證機關公證?!彼晕覀冇龅竭@種情況的時候,采取的方式是:不提供檔案查閱利用服務。因為按照《辦法》第十五條(四)項明確規(guī)定:律師只有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證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證件可以查閱與訴訟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
2 婚姻當事人作為原、被告,通過法院起訴離婚,委托律師查閱婚姻證明
《辦法》第十五條(四)項明確規(guī)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和紀檢部門為確認當事人的婚姻關系,持單位介紹信可以查閱婚姻登記檔案;律師及其他訴訟人在訴訟過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證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證件可以查閱與訴訟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在實際工作中我們遇到的情況是:大多數(shù)律師手中的書面委托都沒有經公證機關公證,而且因為沒有立案,也就沒有“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證明材料”, 并沒有發(fā)生在“訴訟過程中”,因此為了保護婚姻檔案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律師僅持起訴書和律師證要求查閱原、被告婚姻關系,我們采取的方式是:不提供檔案查閱利用服務。
3 當事人因某種利益關系不同意查閱婚姻檔案
在實際利用工作中,還有一種情況。即有的當事人雙方均已死亡;有的一方當事人死亡,而另一方當事人因某種利益關系不同意查閱婚姻檔案。遇到這種情況,查詢人是無法提供委托書的,如拒絕查閱,往往會引發(fā)矛盾;如果讓其查詢,稍有不慎,就會泄露他人隱私,造成侵權的后果,給我們的工作帶來被動。對于上述情況,我們針對不同情況,根據(jù)查閱利用的理由、查詢人與當事人的關系酌情辦理。對雙方當事人均已死亡,如其父母、子女等為了合法繼承遺產;或一方當事人死亡,另一方當事人又不同意查詢婚姻檔案,這時只要死亡當事人的親屬或監(jiān)護人持有當?shù)嘏沙鏊鼍叩年P系證明前來查詢的,我們都是提供查詢利用服務的。
4 婚姻當事人要求提供在某段時間范圍內的婚姻狀況
某段時間范圍內的婚姻狀況包含多種情況。有法定婚齡期間的、喪偶期間的、離婚期間的、離婚又再婚期間的。這些情況在現(xiàn)在的利用工作中非常普遍。如:辦理繼承、二胎生育、領取獨生子女獎勵費、申請保障房、公共性租賃住房等都要求上述情況中的當事人提供婚姻狀況證明。我們在辦理的過程中通常采用以下兩種方法:一是屬于檔案館館藏范圍的,在經過審核當事人的相關證明材料之后,我們通常會出具證明。二是婚姻檔案還在民政部門管理的,則由民政部門根據(jù)實際情況給當事人出具婚姻狀況證明。
5 對法律工作者的身份判定
《辦法》頒布之后,我們通過學習明白了:法律服務所是社會中介組織,是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執(zhí)業(yè)機構,法律服務工作者是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執(zhí)業(yè)人員。有的法律服務工作者僅持法律服務所開具的介紹信便要求查閱某人的婚姻檔案,更有甚者,有的法律工作者隨手拿出空白介紹信現(xiàn)場填寫,要求查閱婚姻檔案。去年就有一位法律工作者前來檔案館查詢利用婚姻檔案,被工作人員拒絕后情緒激動的說“我憑單位介紹信,你為什么不給我查?”我們向他出示了《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中婚姻登記檔案的利用規(guī)定,并指出法律服務所是中介機構,如需查詢婚姻檔案,需持當事人的委托書,且須經過公證處公證??吹接形募木唧w規(guī)定,這位律師才不再繼續(xù)用法律的說辭來為難工作人員。其實法律服務所更多的時候是經當事人委托來查詢婚姻檔案的,他們的行為其實是個人行為,并不是單位行為,因此我們認為類似這種情況應當適用個人查詢婚姻檔案的規(guī)定。
6 幾點建議
《辦法》頒布以來,由于大家對《辦法》理解不一樣,部分婚姻檔案保管單位對以上五種情況,為利用者提供了檔案查閱利用,并出具了相關證明。遇到不給他們提供檔案查閱利用的,許多人都不理解,說:“同樣的手續(xù),我到××地方就可以查閱婚姻檔案,為什么到你們這里就不行了?”這使我們也很困惑:一是查閱了,違反《辦法》規(guī)定,出了問題要承擔責任;二是不查閱,部分律師或者個別當事人就和我們理論而產生矛盾。有的當事人則采取無理取鬧的方式,大吵大鬧,導致我們的工作無法正常進行。為此,我們往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來做更多耐心、細致的解釋,從而影響其他利用者的正常查閱利用。
為了切實維護好、保護好婚姻檔案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wěn)定,建議市民政局、市檔案局對貫徹落實《辦法》進行認真研究,擬定一個操作性較強的實施辦法,在全市范圍內統(tǒng)一婚姻檔案查閱利用的標準和口徑,明確部門權力義務,使檔案工作更好地為群眾服務。
1)對《辦法》第十五條(三)、(四)項的規(guī)定,要求各地、各婚姻檔案保管單位統(tǒng)一標準,嚴格執(zhí)行。對持有委托人身份證原件,但委托書沒有經公證機關公證的情況,明確界定是否為查閱利用婚姻檔案的合法手續(xù)。
2)進一步細化《辦法》第十五條(五)項的規(guī)定。一是明確哪些屬于婚姻檔案的“合理利用目的”,其他組織、單位和個人可以查閱利用。二是建議明確適用情況。對婚姻當事人行動不便(或雙方已故)的情況,經基層組織證明,并持有當事人的戶口薄或身份證,明確須經領導審核同意,為其查閱利用婚姻檔案,出具相關證明。
關鍵詞:民政局民政檔案管理利用
前言:民政工作歷史悠久,內容豐富,涵蓋面廣,作為記錄民政工作歷史的民政檔案不但門類廣數(shù)量多,而且作為維護群眾權益的原始憑證,越來越與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xiàn)實的利益密切相關。在當前形勢下,民政局必須認清檔案利用的意義,了解檔案利用的現(xiàn)狀,掌握檔案利用的具體途徑和方法,從思想和實際行動上重視檔案信息的開發(fā)利用,讓民政檔案服務于民政工作大局,發(fā)揮其應有的意義和作用。
1.做好民政檔案管理工作的意義
民政檔案是民政事業(yè)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真實地記錄了我國民政工作發(fā)展的歷史,記載了我們黨和國家在探索社會福利、社會保障以及基層政權建設進程中的重大事件和重大決策,反映了我國改革開放和現(xiàn)代化建設的巨大成就和豐富經驗。民政檔案不僅是開展民政工作的重要依據(jù),而且是國家信息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民政檔案是重要的信息資源,是民政部門的寶貴財富,是反映單位管理水平、關系到部門發(fā)展的一項重要工作。民政檔案在社會事務工作中發(fā)揮著必不可少的提供參考、幫助決策和利民惠民作用。
民政局要做好民政檔案工作以作為解決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一環(huán)來抓,采取有力措施加強對民政檔案的整理與保護,使民政檔案管理提升到新的水平。
2.民政檔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2.1 在集中辦理登記前的民政檔案,特別是散存于各鄉(xiāng)(鎮(zhèn))的這部份檔案的管理令人擔憂。隨著經濟的不斷發(fā)展,民政檔案的利用率越來越高,據(jù)檔案館統(tǒng)計,民政檔案別是婚姻檔案的利用率占全館利用率的60%―70%,所以做好這部份檔案的管理和利用,有利于社會的穩(wěn)定和諧。
2.2 在各辦理登記機關中,檔案庫房和保管保護基礎設施不能適應工作需要。由于每年辦理的婚姻登記量大,庫房容量明顯不足。在硬件的配備上,缺少空調、去濕機、吸塵器等設施設備;案卷整理質量與《辦法》要求還有一定差距,存在登記檔案目錄不規(guī)范、排列混亂等現(xiàn)象。
2.3 在信息化建設方面,由于民政部門和檔案部門的軟件不能兼容,導致移交進館的民政檔案電子目錄在館內現(xiàn)有的省檔案管理系統(tǒng)軟件上無法讀取,在查閱利用上增加了檔案館的工作量。
3.做好民政檔案管理工作的措施
3.1 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民政檔案門類和數(shù)量較多,民政檔案工作又與民生息息相關,與維護社會穩(wěn)定密不可分。為此,民政局領導應十分重視檔案工作,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的檔案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局長任綜合檔案室主任。建立定期工作會議機制,及時研究解決檔案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健全工作制度、落實職責任務,扎實地做好各項檔案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3.2 建章立制、規(guī)范整理。民政檔案涉及到群眾的社會權益和切身利益,具有不可替代性和不可再生性。民政局應依據(jù)制度管理,按規(guī)程操作,建立健全的收發(fā)文登記、歸檔立卷、案卷借閱、庫房管理等一系列規(guī)章制度,嚴格按照各項檔案管理歸檔制度,注意把好文件材料收集、歸檔、保管借閱、保密、移交鑒定、銷毀等各個環(huán)節(jié),確保民生檔案真實、完整。
3.3 立足民生、科學管理。民政部門是社會公共服務的窗口,民生檔案更是窗口中的“窗口”,縣民政局在檔案管理中,堅持以人為本、為民服務的工作理念,使民政檔案在改善民生中發(fā)揮出更大的作用。一是圍繞利民實現(xiàn)檔案有效利用。著眼于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積極開展檔案編研工作,特別是加強對婚姻登記管理、收養(yǎng)、優(yōu)待撫恤、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復退軍人接收安置等方面的原始檔案資料的管理,使民生檔案的利用走向深入。二是圍繞便民開展信息化建設。檔案工作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利用檔案,為人民群眾提供便捷的服務和權益的證據(jù)支撐。要在搞好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確保檔案信息和系統(tǒng)安全的基礎上,在提供紙質檔案的同時,利用電子技術提供電子信息服務和聲像資料服務,拓寬利用渠道,豐富利用內容,積極為群眾、為領導以及有關部門提供利用服務,發(fā)揮民政檔案的參考和資政作用。三是圍繞安民創(chuàng)新檔案利用機制。積極探索建立縣、鄉(xiāng)鎮(zhèn)、村(社區(qū))三級民生檔案管理機制,堅持區(qū)別對待、分類管理,做到使之更加接近人民群眾,更加安全、有效地利用好民生檔案。
3.4 加強隊伍建設,提高人員素質。要切實提高系統(tǒng)內干部人事檔案管理人員的能力素質,促進系統(tǒng)內檔案科學化、規(guī)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建設水平,加強檔案管理、提高檔案管理質量、開發(fā)利用檔案資源,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入手:一是把好選人用人關。注重把責任心強、作風扎實、業(yè)務素質強的人員選拔到民政檔案員隊伍中來,使檔案工作隊伍的整體素質有了明顯提高;二是加強學習培訓。通過組織學習相關檔案工作法律法規(guī),使檔案管理工作人員工作能力和業(yè)務素質得到顯著提高;三是請檔案管理專家授課,并組織檔案管理員到檔案管理先進單位參觀學習,借鑒好的經驗和做法。通過學習培訓,使檔案管理員熟悉掌握《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等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各項規(guī)章制度,從而促進的檔案管理規(guī)范化建設。
另外,民政局還要在全系統(tǒng)加強檔案知識宣傳培訓,加大對二級單位檔案管理工作指導,在確保檔案安全的情況下廣泛收集,理順檔案工作機制,夯實檔案工作基礎,達到實現(xiàn)省級管理標準和促進檔案管理整體水平提高的雙重目的,使檔案管理進一步科學化、現(xiàn)代化,更好地為民政事業(yè)發(fā)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