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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觀是領導干部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的集中反映。樹立正確的權力觀是一個領導干部的基本政治準則、道德規(guī)范和立身之本。為誰掌權,如何用權,不但關系到一個領導干部事業(yè)的成敗,甚至還關系到執(zhí)政黨的理論、路線、綱領、方針、政策和各項工作的落實。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黨的執(zhí)政環(huán)境發(fā)生了新的變化,對領導干部能否正確對待和行使權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志曾強調指出:領導干部要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始終保持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lián)系。同志這一論述,對于領導干部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一、清醒認識權力的性質和來源,是樹立正確權力觀的基礎
我們黨和社會主義國家的性質決定了人民群眾是權力的主體。這種權力的主體性和唯一性是我國憲法所規(guī)定的,是不能改變的。同志早就指出:我們的權力是誰給的?是占人口95%以上的勞動群眾給的。中國共產黨在革命戰(zhàn)爭時期代表人民并領導人民奪取了政權;在全國解放以后,我們黨代表人民并領導人民掌握和行使國家的政權。企業(yè)領導干部是職工、黨員信任民主推薦選舉產生的或通過上級組織任命的。每一個干部的權力不論大小,都只是權力受托行使者,而不是權力擁有者。但是,由于我們黨是執(zhí)政黨,少數(shù)領導干部容易把黨組織和職工賦予的權力,把職務帶來的工作條件看成是自己的既得利益,奉行“有權不用過期作廢”,把手中的權力當作資本,將權力“私有化”、“商品化”、“絕對化”,把權力看作謀取私利的載體,貪圖錢財、貪污受賄。有的干部把自己的職務和權力看作是上級某一個領導給的。因此在權力的實施中,他們只對上負責,只唯上,而不對職工負責,不唯下。
領導干部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是人民委托的。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是我們黨的性質、宗旨決定的,是我們黨同一切剝削階級政黨的根本區(qū)別。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斷發(fā)展和對外開放日益擴大的條件下,我們黨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新考驗。形勢越變化就越要加強黨的建設,事業(yè)越發(fā)展就越要求領導干部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領導干部只有認清權力的性質和來源,從而在思想上解決好為誰掌權,為誰用權的問題,時刻牢記執(zhí)政為民,密切聯(lián)系群眾,認真實踐黨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與職工群眾同呼吸、共命運,才能得到職工群眾的衷心擁護。所以,領導干部要始終用手中的權力為人民謀利益,絕不能把權力變成謀取個人或少數(shù)人私利的工具。
二、把握好權力、責任、義務的關系,是樹立正確權力觀的前提
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權力”。權力是特定主體,將他們的意志強加于他人他物,使之產生一種壓力繼而服從的能力。權力具有強制力和普遍的約束力,它是以下級服從為基本條件,支配和服從是權力形成必不可少的要素;權力與利益密切聯(lián)系。權力通過制定一定的政策、法規(guī)、制度等,使權力持有者在其行使權力的范圍內,對資源或利益有支配權和分配權。這種支配和分配是否公平、公正,關系到掌權者的素質;權力還具有可交換性。它可以利用職務和職位的便利,把權力作為資本和商品用來交換私利。例如“以權謀私”、“權錢交易”、“權權交易”等。這種權力交換的實質是出賣公共利益。
其次,權力意味著責任和義務。權力是實現(xiàn)責任的手段和工具,而責任的落實是運用權利的目的。權力越大,責任也就越大。一個領導干部若只得意于自己手中擁有的權力,而淡漠或忽略自己應盡的責任和義務,那必然導致濫用職權,甚至以權謀私。
由此可見,權力作為一種力量,其運行方向具有“兩重性”,既可能向獲取公共利益目標方向運行,造福于社會;也可能向謀取個人私利目標方向運行,造孽于社會。在什么樣的權力觀影響和支配下,就會產生什么樣的用權行為后果。權力、責任和義務三者必須對稱。權力是手段,責任是內容,義務是本質,三者是一個統(tǒng)一體。如果有責無權,則無法盡責;如果有權無責,便會濫用權力,甚至滋生腐敗。
同志曾經指出,由于我們黨長期執(zhí)政,黨內有一些人逐漸產生了一種錯誤的思想傾向,他們把黨和人民賦予的職權,把自己的地位、影響和工作條件,看成是自己的所謂既得利益,用來撈取不合理的、非法的私利。如果我們黨內形成了既得利益集團,我們黨必然要失敗。這是同志總結的共產黨長期執(zhí)政的經驗教訓,也是對領導干部的諄諄告誡。在社會主義國家里,人們只有分工不同,沒有貴賤之分,每一個人在人格和法律上是完全平等的。領導者的責任是“向人民負責”,“領導就是服務”。一個領導干部不管職務多高,權力多大,都要全心全意為人民(為職工)服務。服務比起責任和權力來,在更深層次上反映了社會主義國家領導干部的本質,同時,也是一個領導干部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體現(xiàn)。作為企業(yè)的領導干部既是當權者,又是負責人;既要代表職工群眾,又要領導職工群眾;既要對企業(yè)負責,又要對職工負責。在任期內要忠于職守,立足本職,盡心盡責,勤勤懇懇,扎扎實實地干出一番業(yè)績,做到“為官一任,造福一方”。
三、注重提高非權力的影響力,是樹立正確權力觀的關鍵
領導者作為社會實踐活動的關鍵角色,在群體的共同生活和勞動中起著主導作用。他們擁有比社會其他成員更大的權威和影響力。企業(yè)領導干部是企業(yè)管理的關鍵,在企業(yè)運作過程中起著主導作用。同樣,他們擁有比職工更大的權威和影響力。領導效能的實現(xiàn),企業(yè)的運作狀況,關鍵在于領導者個人的影響力。影響力是領導者在與部下交往中影響和改變部下心理行為的能力,其中,包括權力型影響力和非權力型影響力。
領導者權力型影響力是上援的、外加的、強制的和壓力性的,誰擔任了某種職務即有了某種職務的權力,也就自然產生了權力影響力。要把權力行使得恰到好處,關鍵在于找到一個最好的支點,按辯證法和領導規(guī)律辦事,切忌濫用權力。權力性因素的影響,是由領導者的職位和職工對職位的傳統(tǒng)服從或依賴性所形成的,一旦離開這種職位,這種影響也就不復存在。所謂“人一走,茶就涼”,大體就反映了這種權力性因素的影響。
非權力型影響力也稱個人影響力,是下援的、內在的、自覺的和動力性的影響力,它是領導者本身的品質、知識、才能等素質及其行為所產生的。它不是靠職位和行政命令發(fā)生作用,而是靠領導者個人的品行和能力產生影響,使被領導者由衷地敬慕、欽佩、追隨、仿效,從而以內驅力的形式影響、改變下屬和群眾的心理與行為。非權力影響力的作用是完全自然產生的,是在潛移默化中使被領導者產生心靈的震撼,激勵起他們的熱情,引導著他們的行為,形成巨大的精神感召力。這種影響與權力直接關系不大,既不與權力的大小成正比,也不與權力的進退相始終。一個德才兼?zhèn)涞念I導,一旦在下屬和群眾中形成有效的非權力影響力,即使不擔任領導了,他(她)的感召力、吸引力和信賴感、追隨感仍會存在。人民的好公仆焦裕祿和孔繁生效應就是權力和非權力影響力完美結合的效應,使他們在被領導者的心目中留下深刻的印象,引起被領導者的信賴、崇拜、尊敬和永遠地懷念。他們的模范行為,充分體現(xiàn)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是我們每一個領導干部學習和效仿的榜樣。
四、強化監(jiān)督措施,是正確行使權力的保證
強化領導干部的監(jiān)督意識,使每一個領導干部清醒的意識到權力必須接受監(jiān)督,沒有監(jiān)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對于領導干部來說,必須清醒地意識到嚴格自律和強化他律,是樹立正確權力觀,約束權力濫用的關鍵。
首先,要增強自律意識?!拔镄淖愿?,而后蟲生”。抵御腐朽思想侵蝕,必須先筑牢廉潔自律的防線。作為一個領導干部要牢記“螻蟻之穴,潰堤萬里”,始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慎獨、慎微、慎始、慎終。在權力的運用過程中,自覺遵守同志提出的“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要求,堅持認真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堅持“三重一大”集體討論決定,不搞主觀臆斷,不搞個人說了算;要自覺地接受來自上級和同級黨委(紀委)的、廣大黨員的、法律的、職工群眾的、輿論等方面的監(jiān)督,把自己的權力運用置于有效監(jiān)督之下;要按照法律和規(guī)章制度辦事,帶頭遵紀守法、遵章守紀,絕不能有“權大于法”、凌駕于他人之上的錯誤思想。
當前,企業(yè)領導干部要著重用好“三個權”:一是用好人權。認真貫徹干部隊伍“四化”方針和德才兼?zhèn)湓瓌t,嚴格執(zhí)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切實做到用好的作風選人、選作風好的人。二是用好事權。健全制度,履行職責,提高效率,為企業(yè)、為職工盡心盡職。三是用好財權。帶頭嚴格執(zhí)行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加強和規(guī)范財務管理,避免濫用資金。
其次,要強化他律措施。嚴格制約權力、嚴格監(jiān)督檢查和嚴肅執(zhí)行紀律是確保權力正確行使的保證。只有將領導干部的權力運用切實納入有效地監(jiān)督制約范圍,領導干部正確行使權力才能得到保證。在他律措施上,當前應著重從以下四個方面入手:
一是以權力制約權力。權力過分集中,一種權力不適當?shù)馗蓴_另一種權力,不同權力的行使之間出現(xiàn)權力監(jiān)督的真空等,是當前權力過于集中的主要表現(xiàn)。因此,有必要合理調整權力結構,保證權力的正確行使。比如:通過橫向制約實行權力制約。即合理調整領導干部的權力,使之適度分解,避免權力集中于某一領導干部或少數(shù)人,進而形成領導干部內部的權力民主與權力協(xié)調,使之達到權力之間的相互制約。
二是以黨紀制約權力?,F(xiàn)行的黨內權力制約機制尚未真正形成,未能充分發(fā)揮抑制權力逆向運行的應有作用。完善黨內權力約束機制應注重兩個環(huán)節(jié):(1)實現(xiàn)黨內生活民主化。除領導班子必須堅持和強化黨內民主集中制,重大問題集體討論決定以外,必須把黨員監(jiān)督引入對領導干部的監(jiān)督管理中。如組織黨員對領導的德、能、勤、績進行定期的、多角度、全方位的評議,使權力持有者既對上負責又對下負責;建立上下監(jiān)督的互補機制,拓寬黨員向上級黨組織(直至黨中央)檢舉、揭發(fā)、申述、控告領導干部的渠道;建立黨內民主罷免制度,對黨員不信任或濫用權力的領導干部,黨員可以在黨代會上投票罷免,以敦促領導干部注重行使權力的后果,從而使黨員的民主監(jiān)督真正具有約束力。(2)理順黨內監(jiān)督體制,實現(xiàn)監(jiān)督機構權威化。既要增強上級黨委、紀委對下級領導干部監(jiān)督的針對性和及時性,又要增強同級紀委對同級黨政領導干部監(jiān)督的有效性和權威性。下級紀委既對上級紀委和同級黨代表大會負責,同時接受同級黨委的領導。各級黨組織要集中精力加強黨的自身建設,嚴肅黨的紀律,對違紀、濫用權利的人或事,必須嚴肅黨紀,給予必要的處分,鏟除腐敗在黨內滋生的源頭。從而不斷增強各級組織對領導干部權利監(jiān)督的實效。
三是以民主管理制約權利。要建立有效的渠道和機制,不斷深化企務公開,堅持職代會(職工大會)民主評議領導干部制度,不斷增加企業(yè)內部管理和經營工作中的透明度,保證廣大職工的知情權、監(jiān)督權、建議權、參與權和選舉權,使領導干部在行使權力中,始終想到尊重職工的民主權力,對職工負責。
四是以法律制約權利。依法治國首先應依法治官。嚴格的法律制裁是威懾犯罪、反腐倡廉的重要保證,對濫用權力以至觸犯刑律的腐敗分子,除罷免、撤職外,還必須追究其刑事責任,決不能以紀代法、以罰代刑,真正做到令出則必行,法出則足施,規(guī)出則嚴用,從而達到懲治懾眾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