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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在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中,要注重解決熱點難點問題,做到實打實,力戒空對空,通過解決問題,教育和引導工作人員理解、把握和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端正司法指導思想,自覺執(zhí)行國家的憲法、法律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服從和服務于黨和國家工作的大局。同時,還要結合我國的歷史和現實,認真思考我國司法工作在黨和國家工作中的定位、格局和發(fā)展方向,正確認識、借鑒、吸收和消化外國文明的司法成果,為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先進的司法體制和運行機制進行積極的探索和追求。
一、重點解決思想意識問題,在大是大非上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
法律屬于上層建筑的范疇,歷來都是為統治階級服務的。我國的國體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我國的法律應當服從和服務于這個前提。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司法機關,法官是司法的主體,如果法官沒有社會主義的法治理念,不懂得司法權為誰掌握、為誰服務,不清楚在司法工作中應該堅持什么、反對什么、倡導什么、抵制什么,就不可能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情為民所系,案為民所辦,就會迷失前進的方向,盲目崇尚西方的法學理論,脫離我國的司法實際,導致矛盾糾紛不能公正解決、涉法上訪和申訴案件增加等一系列不和諧的現象發(fā)生,弱化司法功能,損害司法形象,直接影響到社會的安定團結。所以,法官必須在思想上樹立政治合格的觀念,在行動上保持堅定的政治方向,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榮辱觀,牢固樹立“依法治國、執(zhí)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用正確的思想武裝頭腦,始終保持浩然正氣、蓬勃朝氣、昂揚銳氣,始終在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堅定地走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司法之路。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二、重點解決思想感情問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人民法院是人民申張正義的地方,全體工作人員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公仆。法官必須擺正自己的位置,對人民群眾要有感情,牢記胡總書記“群眾利益無小事”的要求,堅決克服冷、橫、硬、推和吃、拿、卡、要的衙門作風,堅決克服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案難辦的官僚作風,像宋魚水和金桂蘭那樣,設身處地地替當事人著想,充分吃透案情,正確適用法律,多做調解疏導工作,多做服判息訴工作,多做判后答疑工作,多做釋明法律工作,擴大共同點,縮小分歧點,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使勝訴方贏得明白、有理,使敗訴方輸得清楚、服氣,使矛盾糾紛徹底得到解決,從源頭上減少涉法上訪和申訴案件,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努力促進社會和諧,為人民群眾提供司法的關愛和人性化的服務,努力實現司法為民的服務宗旨。
三、重點解決就案辦案問題,把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有機結合起來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內容是依法治國、執(zhí)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它不同于西方法治理念的關鍵之處在于我國的司法工作是在黨的領導下為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事業(yè)而服務的,它與黨、人大、政府、政協的工作是統一的整體,所以,司法工作要服從和服務于大局,不能“獨”行其事;法官辦案要追求法律效果,也要重視社會效果,不能把兩者割裂開來或對立起來。因此,法官應當摒棄教條主義和形而上學,認真實踐科學發(fā)展觀,創(chuàng)造性地開展工作,開拓性的完成任務,做創(chuàng)新型法官。在司法實踐中,正視我國目前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社會形態(tài),正視我國改革開放不足30年的短暫歷程,正視人民群眾法律素養(yǎng)和法制意識還比較薄弱的現實,正視我國與發(fā)達國家的經濟差距和文化差異,在吸納西方法律成果方面,緊密結合我國的國情民情和政情,謹慎行事,穩(wěn)妥推進,逐漸吸收利用,切忌消化不良,努力避免就案辦案引起的高上訴率、高上訪率、高申訴率和高再審率,真正做到案結事了,人寧事息,為構建適合我國國情的司法制度作出不懈的努力。
四、重點解決上訪和申訴問題,勇于糾正錯誤,不斷提高辦案水平
涉法上訪和申訴不是壞事,它折射出我們審判和執(zhí)行工作中存在的缺點和不足,我們要正確認識這個問題,下大氣力解決這個問題,千方百計為群眾排憂解難。對于我們工作中的錯誤,積極予以糾正;對于當事人理解上的偏差,熱情給予解釋;對于反復上訪申訴的復雜疑難案件,充分發(fā)揮聽證會的作用,認真負責地作出是否再審的決定,包案到人,限期解決;對于長期反復無理取鬧的上訪或申訴當事人,要向黨委和人大專題匯報,在黨委的領導和人大的監(jiān)督下,協同多方力量果斷處理,堅決維護司法權威,決不能讓那些心懷僥幸的人以鬧取勝,撈到好處,用典型案例教育群眾,凈化社會風氣,營造良好司法環(huán)境。
五、重點解決“執(zhí)行難”問題,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公平正義
“執(zhí)行難”是長期困擾人民法院的客觀事實,其中原因非常復雜。但是,人民法院應該多從自身方面查找原因,狠練內功。首先要加強隊伍建設,提高執(zhí)行工作人員的政治、業(yè)務、作風和紀律素質,規(guī)范執(zhí)行行為,增強執(zhí)行能力,促進執(zhí)行公正,保證執(zhí)行工作人員不出問題。其次是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fā)展的實際情況,認真開展調查研究,找出本地區(qū)目前“執(zhí)行難”的主要原因,有針對性地解決“執(zhí)行難”,提高執(zhí)行結案率。三是借鑒外地經驗,用足法律,創(chuàng)新方法,講究藝術,吸取教訓,開拓性地開展執(zhí)行工作,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執(zhí)行機制,想方設法完成執(zhí)行任務。四是加強執(zhí)行力量,認真清理執(zhí)行積案。在大、要案執(zhí)行前,主動向黨委和人大匯報,排除地方和部門保護的干擾。在六月底前完成執(zhí)行積案清理工作,以良好的業(yè)績迎接最高人民法院和各級黨委政法委的檢查驗收。五是建立全市法院執(zhí)行威懾機制。專題向黨委和人大匯報,在黨委的統一牽頭下,與公安、工商、城建、土地、房產、金融、新聞等相關部門聯合起來,共同發(fā)文,明確職責,互聯網絡,協同“作戰(zhàn)”,整合公共權利,優(yōu)化公共資源,使眾多職能部門聯起手來,形成合力,對賴賬的被執(zhí)行單位和個人實施限制性停止業(yè)務,并在各類新聞媒體上連續(xù)曝光,壓縮賴賬者的生存空間,限制其業(yè)務開展,阻礙其正常運行,否定其公共信譽,迫使其不得不履行義務。法院要建立起功能強大、內容詳盡、查詢方便的“執(zhí)行信息管理系統”,為各職能部門提供準確、完備的賴賬單位和個人的綜合信息,并積極與鄰市、省內、國家的“執(zhí)行信息管理系統”聯網,為在更大范圍內更加方便地開展執(zhí)行工作、最終徹底解決“執(zhí)行難”做好前期基礎工作。
六、重點解決司法不統一問題,進一步規(guī)范全市法院司法行為,確保司法公正
我市兩級法院在立案、執(zhí)行收費、民事賠償、自訴案件、財產型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離婚案件彩禮返還、發(fā)回重審和改判案件等八個方面存在司法不夠統一的問題,致使案情相同或者相似的案件,在不同的縣、區(qū)法院判處的結果不同或者差異較大,由此引發(fā)當事人上訪或者申訴屢有發(fā)生。為解決這個問題,統一全市法院司法標準,年初中院組成工作組,對八個方面的問題進行了詳細調研,并結合我市經濟社會發(fā)展和審判、執(zhí)行工作的實際,制定了《張掖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規(guī)范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的若干指導意見》,解決司法不統一問題。全市兩級法院要認真學習和嚴格執(zhí)行這個指導意見,自覺規(guī)范司法行為,統一司法標準,提高案件質量,減少上訴、上訪和申訴案件發(fā)生,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深刻理解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科學性和重要性。
七、重點解決審判監(jiān)督問題,進一步提高辦案質量
人民法院的中心工作是審判和執(zhí)行,審結或執(zhí)結案件的質量如何,關系到法院和法官的形象,關系到當事人是否服判息訴,關系到矛盾糾紛是否得到解決,關系到社會的穩(wěn)定與和諧。所以,做好審判監(jiān)督工作,意義非常重大。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中,人民法院要強化審判監(jiān)督職能,嚴格執(zhí)行《案件質量評查標準》,對六類案件進行重點評查,即發(fā)回重審或全部改判案件、當事人申訴或申請再審案件、再審后改判案件、檢察機關提起抗訴案件、上級交辦或轉辦案件、群眾信訪舉報案件;對審結、執(zhí)結的全部案件逐案評查;對評查結果逐月通報;對通報出的問題兌現獎懲;以每月案件評查結果為依據,建立《法官個人司法檔案》;以《法官個人司法檔案》為依據,考核、獎懲、使用和晉升法官,對法官辦案實行終身追究制,使法官時時小心,處處謹慎,思想上防微杜漸,行動上不越雷池,在各種誘惑面前,不為所動,自覺做到“不想為、不能為、不敢為”,不斷提高案件質量和監(jiān)督水平。
來源:中國法院網
作者:甘肅省張掖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田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