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園林站管理辦法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chuàng)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一、工作目標
圍繞爭創(chuàng)省級園林縣城的目標。補植所缺樹木和園林空地,對各公園、廣場內的公用設施進行維修和完善。加強路燈管理,強化內部管理制度,提高城區(qū)園林綠化管理水平。
二、工作要求
1加強對各公園、廣場管理人員和臨時工的管理。具體做到劃片包干。各司其職,責任到人。各負其責。紫荊廣場由王撼子負責;文化廣場由李萬榮負責;水上公園由劉智慧負責;北入口公園由吳久常負責;東入口公園和南濱河東段公園由李志成負責;南北濱河公園、街道行道樹由柳潤德負責;街道、公園、橋梁、廣場等場所的燈飾、用電由郭金堆負責;橡膠壩的管理由韓偉平負責。
2保質保量完成春季植樹任務和園林花草樹木的修剪工作。搞好各區(qū)域內的環(huán)境衛(wèi)生和防火、防盜、防毀等工作。完成種草、澆水和病蟲害防治。
3加強安全管理。要嚴格保護公共財產,健全財產登記保管。各廣場、公園管理所、城區(qū)路燈管理所和橡膠壩管理所都要對各自的財產和區(qū)域內的公用設施進行登記造冊。對因管理不善丟失的公共財產和破壞的公用設施負責人員和當日管理人員要承擔全部責任。
4各管理所要切實負起責任。管護好區(qū)域內的公用設施和環(huán)境衛(wèi)生,嚴格執(zhí)法。對已經發(fā)現、責任重大、現場人員少不易處理的必須向園林站或局分管領導匯報,并報告執(zhí)法大隊督查組進行處理。
三、人員管理
1園林站工作由分管領導負總責。園林站站長專抓專管,工會主席督促檢查。各所負責人具體抓好臨時人員和其它人員的管理工作。
2嚴格請銷假制度。請假以請假條為準。站內職工請假兩天之內由園林站長批準;請假三天至一周由站長簽字,嚴明工作紀律。工作人員有事或有病必須請假。分管領導批準;一周以上由分管領導簽字,主要領導批準;各管理所臨時工考勤工作由各所負責人批準,正常請假按天數扣除當日工資,月曠工在5天以上,必須予以辭退。原則上都不允許電話請假。
3工作人員上下班或開會由站長負責清點人數。每次罰現金5元;無故不請假,上班或開會遲到早退者。曠會一次罰現金15元;曠工一天罰現金20元。
4各管理所工作人員要服從園林站長和各所負責人的管理。遵守紀律,堅守崗位。勤勞樸實,不怕臟,不怕累。
5工作期間。不允許有喝酒、賭博等其它不良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