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規(guī)定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chuàng)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一是認真組織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緊緊圍繞公平公正這個核心,從制度建設、信息公開、從嚴管理、優(yōu)化服務、加強監(jiān)督五個方面加大建設力度,從制度和機制上建立和完善更加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的高校招生工作體系。
二是狠抓高考安全,確保萬無一失。按照“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原則,狠抓考試命題和試卷印制、運輸、保管以及考試實施、評卷等每一個工作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管理與監(jiān)控,真正做到條件達標、培訓到崗、措施到位、責任到人;加強考試誠信教育,所有中學都要組織參加高考的學生進行考試誠信專項教育,所有考生都要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
三是從嚴治招,加大力度,重點解決好社會高度關注的幾個問題。嚴格高校招生計劃管理,嚴格控制調整計劃使用數(shù)量,公開調整計劃使用原則和信息,省級招辦根據(jù)高等學校調整計劃及其使用的有關要求,在高等學校所在批次錄取控制線上按照考生志愿及分數(shù)順序進行投檔,高等學校不得隨意降低錄取標準或指名錄取考生,各省級招辦不得為爭取調整計劃數(shù)隨意放寬錄取政策或降低分數(shù)要求。嚴格各種特殊形式的招生管理,對保送生、藝術類專業(yè)、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自主選拔錄取等特殊類型招生,要公開選拔標準和錄取辦法,入選考生均要進行公示。嚴格規(guī)范獨立學院、民辦高校招生管理。堅決禁止,嚴厲打擊體制外招生。嚴禁未經省級招辦擅自組織生源,嚴禁未經省級招辦同意擅自寄發(fā)錄取通知書。獨立學院的申辦高校要將獨立學院的招生工作納入本校的管理范疇,加強指導和監(jiān)督,并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教育部將采取學籍電子注冊與招生計劃掛鉤的措施,對所有游離于體制外錄取的學生一律不予電子注冊。
四是積極做好高校招生宣傳工作。省級招生委員會要成立專門的高校招生宣傳工作領導小組,多渠道多形式開展招生服務宣傳,使廣大考生全面、準確地了解招生政策規(guī)定、高校情況、錄取日程及規(guī)則、程序等信息。
五是建立并完善招生考試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黨政主要領導是招生錄取工作第一責任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責任明確到崗,落實到人。對在招生錄取中亂收費的高等學校,主管部門要立即責令其主要負責人停職檢查,再依據(jù)規(guī)定處理;對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的工作人員要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