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中共揭陽市委黨校;揭陽行政學院;揭陽市社會主義學院 主辦單位:中共揭陽市委黨校;揭陽行政學院;揭陽市社會主義學院
季刊 審稿周期:1個月內
《揭陽論叢》由林炳松擔任主編,創(chuàng)刊于1993年,由中共揭陽市委黨校;揭陽行政學院;揭陽市社會主義學院主管、中共揭陽市委黨校;揭陽行政學院;揭陽市社會主義學院主辦的一本教育領域專業(yè)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chuàng)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tài)。
1、所投稿件須符合本刊范疇,立論新穎,觀點明確,能抓住當前社會的熱點和焦點問題,具有較高學術水平,且未在國內外公開發(fā)表過。
2、題名:要求準確,精練,易讀,用詞規(guī)范,一般不超過20個字。盡量不用副題名,不宜用阿拉伯數(shù)字開頭,不用代號和商品名。
3、參考文獻是作者寫作論著時所參考的文獻書目。序號在正文引文處右上角用方括號內的阿拉伯數(shù)字[1][2]等表示。
4、摘要:論著須附中、英文摘要,摘要必須包括目的、方法、結果(應給出主要數(shù)據)、結論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應的標題。
5、文稿結構一般為題目、作者姓名、單位、摘要、關鍵詞(僅限技術天地欄目)、引言、正文、參考文獻、基金項目等。
6、基金項目和作者簡介按下列格式:基金項目:項目名稱(編號);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性別,籍貫,單位,學位,研究方向。
7、正文章節(jié)標題占一行,用黑體,小標題獨占一行,前空兩格,且一律用阿拉伯數(shù)字 (從1開始) 表示,形式為1.1 1.1.1 1.2……2.2.1 2.2……
8、量和單位符號等的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國際標準,文稿中外文字母、符號等必須分清大、小寫及正、斜體,上、下角標注的位置要明顯。
9、一般注釋采用腳注的形式,即在正文需注釋處的右上方按順序加注數(shù)碼 1、2、3……。
10、稿件錄用后,進入編輯加工階段,責任編輯根據稿件的錄用順序、編輯部的選題計劃安排稿件的編輯加工時間。編輯加工開始后,責任編輯將與作者郵件聯(lián)系,提出修改意見,由作者完成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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