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廣東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 主辦單位:中國藥學會廣東分會
雙月刊 審稿周期:1個月內 全年訂價:¥280.00
《廣東藥學》由鄭志華擔任主編,創(chuàng)刊于1991年,由廣東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主管、中國藥學會廣東分會主辦的一本醫(yī)學領域專業(yè)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chuàng)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tài)。
1、來稿要求內容科學有據(jù),觀點新穎明確,材料充實可靠,語言簡潔流暢。
2、標題序號:可按四級小標題的格式寫:一、(一)、1、(1);一級、二級標題另起段,正文另起段;三級、四級小標題另起段,但正文接排;正文內序號用①……②……等。
3、參考文獻附于文末,為近5年內作者閱讀過的主要文獻,由作者對照原文核實,依文中出現(xiàn)先后為序,并在文中引用處右上角標以帶方括號的數(shù)字。
4、摘要只需簡明、準確地概述論文內容即可,不要增加注釋和評價性文字,以150-200字為宜,字體、字號為“楷體、五號”。
5、每次投稿必須附有作者簡介,內容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別、職稱、學位簡歷及研究方向。
6、論文如為基金資助項目的成果,請注明基金及項目名稱,本刊將優(yōu)先錄用。
7、正文按“前言、資料(對象)與方法、結果、討論”的順序書寫,為一級標題;以下各級小標題按照:一、(一)、1.安排序號。
8、注釋中重復引用文獻、資料時,第一次必須引用完整信息,再次引用時可以略寫。若為注釋中次第緊連援用同一文獻、資料等的情形,可使用“同上注”。
9、討論部分主要就本研究結果與前人研究結果的異同展開評論,對能夠闡述清楚的道理或機理、機制加以說明、分析和解釋,并對試驗中的重要體會和感悟,以及存在的不足與今后研究的思路加以闡釋。
10、討論部分主要就本研究結果與前人研究結果的異同展開評論,對能夠闡述清楚的道理或機理、機制加以說明、分析和解釋,并對試驗中的重要體會和感悟,以及存在的不足與今后研究的思路加以闡釋。
地址:廣州市東風東路753號天譽大廈西路10樓
郵編:510080
主編:鄭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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