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主辦單位:中國政法大學
雙月刊 審稿周期:1個月內
《法律與醫(yī)學》由張保生擔任主編,創(chuàng)刊于1994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主管、中國政法大學主辦的一本科學領域專業(yè)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chuàng)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tài)。
1、本刊對來稿有刪改權,審定錄用的稿件將在30天內發(fā)出錄用通知。凡3個月未接到采用或修改通知者,作者可電話咨詢或將稿件另行處理,本刊一律不退稿。
2、引言:主要介紹論文的研究背景、目的、范圍,簡要說明研究課題的意義以及前人的主張和學術觀點,已經(jīng)取得的成果以及作者的意圖與分析依據(jù),包括論文擬解決的問題、研究范圍和技術方案等。
3、題名須簡明確切地反映本文的特定內容,不要副標題,一般不超過20 字。避免使用非公知公認的縮略詞、字符、代號等。
4、參考文獻:論著文章要求15條以上,主要引用近3~5年內的新文獻。按GB7714-87《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guī)則》采用順序編碼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xiàn)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shù)字標出。
5、有國家、部、省、市、校級科研基金項目資助的課題,請在首頁腳標處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和編號,可優(yōu)先錄用。
6、請在來稿正文前加2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和3至6個關鍵詞,摘要不宜以第三人稱寫成文章結構介紹,并且不得含自我評價,請不要出現(xiàn)“本人”、“本文”等詞起寫。
7、論文應列出全部作者的姓名、職稱、學歷、工作單位名稱及其所在省市名和郵政編碼,需注明電話、電子信箱、通信地址等有效聯(lián)系方式。
8、稿件中所用名詞術語、人名、地名等的中、外文和漢語拼音均應按國家有關標準和規(guī)定使用。計量單位須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為準,計量單位應使用字母符號而非中文符號。
9、注釋是對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補充說明,列于當頁腳注,用①②……標注。(注意:注釋不是引文的參考文獻,引文引用文獻應放在文后參考文獻中)
10、主題鮮明、觀點明確、內容新穎、論證嚴謹,符合學術規(guī)范,為作者本人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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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張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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