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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說明
明太祖朱元璋
朱元璋(1328年10月21日-1398年6月24日),本名重八,又名興宗,字國瑞。17歲時,因父、母、兄皆死于瘟疫而孤,不得已入皇覺寺為僧。不久以行童游食于淮西一帶。祖籍為江蘇沛縣,祖、父后定居濠州(今安徽鳳陽)。
朱元璋是明朝的開國皇帝,也是繼漢高祖劉邦以來第二位平民出身的君主。
朱元璋為中國歷史上最富傳奇也最具爭議的皇帝之一。清代的史學家趙翼曾說:“蓋明祖一人,圣賢、豪杰、盜賊之性,實兼而有之者也?!?/p>
創(chuàng)建內閣朱元璋在政治制度上的創(chuàng)新
朱元璋為了克服元朝民生艱難、政府高度腐敗、百姓所受壓迫巨大、中央政府權威渙散、政策得不到堅決貫徹等一系列的弊端,采取了一系列加強皇權、集權改革政制的措施。
一方面,朱元璋在中央政府的機構設置中廢除了大權在握的丞相,設立協(xié)助皇帝處理政務的秘書班子(即殿閣大學士)——這就是明朝內閣制的雛形。
另一方面,朱元璋對各級地方政府的權力也給予了分解。比如省級地方大權就改由新設置的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揮使司三個機構來分掌行政、司法、軍事這三項權力,而且這三個地位平等的機構互不統(tǒng)轄,都單獨向中央負責——這就避免了地方官員由大權獨攬漸至割據(jù)一方,與中央分庭抗禮的可能。
軍隊方面,朱元璋把中央的大都督府分解為左、中、右、前、后共計五個都督府,五軍都督府分掌全國軍事力量的管理與訓練,而調兵權則由兵部掌握。
為鞏固皇權,為了國家的長治久安,朱元璋還設置了世界上第一個情報和特務組織錦衣衛(wèi)。
休養(yǎng)生息朱元璋的民生政策
長期戰(zhàn)亂后的明初,鑒于人口劇減的社會現(xiàn)實,朱元璋實行移民屯田的政策,也就是從人口多的地區(qū)遷移部分居民到人口稀少的地區(qū),國家還免費發(fā)放耕牛和種子給移民;為解決流民的無地問題,朱元璋鼓勵老百姓開拓荒地,規(guī)定凡所開墾荒地,其田均永遠為開拓者自有,且三年免稅;朱元璋還鼓勵老百姓種植經濟作物,規(guī)定凡種桑棉麻者,第四年起才開始征稅;諸如此類,通過一系列的撫農護農政策,老百姓的生產積極性就被極大地調動起來。
朱元璋高度重視水利等農業(yè)基礎設施,為正常的農業(yè)生產提供必要的幫助;稅賦方面,不僅農業(yè)輕稅,商業(yè)也實行三十稅一的政策,對于小攤小販,則一律免稅;大力實行軍屯和商屯,所謂軍屯,就是軍人也從事農業(yè)生產以自給自足,所謂商屯,就是由商人運糧供應軍隊,而商人以此獲得鹽等特種貨物的經營權——商人從內地運糧去邊地路途太遠,于是紛紛就在邊地雇人種田——軍屯和商屯成功地減輕了國家和老百姓的負擔。
建立社會救濟制度。如救災制度:全國各地凡逢遇水旱等災害,則不但免除當年的稅賦,并開倉賑災;再如濟貧制度:設立濟養(yǎng)院,凡生活無著落者則收留之并按月發(fā)給糧食等;貧窮人家無力埋葬死者的,由政府贊助陵地和喪葬費;年滿八十的老人,國家賜給爵位及養(yǎng)老待遇;在立法上多“佑貧抑富”,窮人家賣子女的,官府出錢收買,同時安排富人收之為佃戶,并鼓勵富戶貸米給窮人,國家以免富戶雜役的形式來承擔利息;糧食漲價時,政府開倉平價賣米以平抑米價,并提前發(fā)給各級官員俸米以壓米價;外出的饑民回到家鄉(xiāng)以后,政府按日發(fā)給口糧,國家則辦公共工程以安置流離失所之民。
——中國網
明朝內閣大堂舊址
內閣大堂位于今故宮博物院西南文華殿對面的紅墻院內。內閣大堂院內設有漢票簽處、滿票簽處、蒙古堂、滿本房、典籍廳、紅本庫(提本呈皇帝,經批本處朱筆批寫于提本面上,就叫紅本。)、實錄庫等機構。
重點閱讀
朱元璋廢除丞相
昔秦皇去封建、異三公,以天下諸國合為郡縣,朝廷設上、次二相,出納君命,總理百僚。當是時,設法制度,皆非先圣先賢之道,為此設相。之后,臣張君之威福,亂自秦起,宰相權重,指鹿為馬。自秦以下,人人君天下者,皆不鑒秦設相之患,相繼而命之,往往病及干國君者,其故在擅專威福而致是歟?抑君怠政而有此歟?
──朱元璋《明太祖集》卷10《敕問文學之士》
上(明太祖)曰:“……元氏之有天下,固由世祖之雄武,而其亡也,由委任權臣,上下蒙蔽故也?!司荒芄[庶政,故大臣得以專權自恣?!?/p>
──《明太祖實錄》卷59
明官制,沿漢、唐之舊而損益之。自洪武十三年(1380年)罷丞相不設,析中書省之政歸六部(吏、戶、禮、兵、刑、工六部),以尚書任天下事,侍郎貳之。而殿閣大學士祇備顧問,帝方自操威柄,學士鮮所參決。
──《明史》卷72《職官志》
自古三公論道,六卿分職,并不曾設立丞相。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漢、唐、宋因之,雖有賢相,然其間所用者多有小人,專權亂政。今我朝罷丞相,設五府(五軍都督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門,分理天下庶務,彼此頡頑,不敢相壓,事皆朝廷總之,所以穩(wěn)當。以后子孫做皇帝時,并不許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請設立者,文武群臣即時劾奏,將犯人凌遲,全家處死。
──明太祖《皇明祖訓·祖訓首章》
明朝的內閣
明內閣的發(fā)展:太祖時期(1382年后),為皇帝侍從,以備顧問,秩不過五品。到成祖時(1403-1424年),“內閣”之名正式確立,與皇帝議國家大事,章疏常直達御前,漸受重用。至宣宗(1426-1435年),為內閣制的第一階段。宣宗時大學士地位日隆,掌“條旨”(票擬),儼然漢唐宰輔。英宗(1436-1449年)時,為內閣制的第二階段。英宗開“首輔”專權之始,閣權已超過六部。后來,世宗至神宗初期,為內閣的鼎盛期。威權已超六部,無宰相之名,卻有“相權之實”,不過此時閣臣互相爭奪首輔之位,間接形成黨爭,造成政治的不穩(wěn)定。最后,到神宗后期(約1570年后),內閣權力漸衰?;实垡幻嫒砸詢乳w首輔票擬,但同時一面假手宦官居間傳遞奏章,令宦官漸專權。自此以后,皇帝多信用宦官,內閣根本未發(fā)揮應有的作用。
明代的內閣乃前朝所未有的組織,但它只不過是皇帝的秘書結構,并非正式的行政機構,與一般的中央政府組織有別。
明代內閣的特點:
首先,是變動性。明代內閣組織雖有四殿二閣,但并不同時設置,缺此少彼成為常事,須視皇帝好惡而定,而大學土員額亦多寡不等。至于內閣權力亦隨皇帝寵信的程度而轉變。
其次,是附屬性。內閣權力常因皇帝委任與否而有輕重之別,且內閣職權出自皇帝授予,不得獨立行使,向各部及地方政府下達命令時,必須通過皇帝諭旨,可見內閣實屬皇帝的附屬機構。
再者,是個別性。內閣大學士雖由皇帝任免,但大學士間彼此沒有隸屬關系,責任亦不連帶,各自獨立以己見輔助君主。
明代內閣制度的影響:
首先,是助長君主專制。內閣首輔雖儼如漢、唐之宰相,但并無節(jié)制君權的作用,事無大小都要秉乘皇帝的旨意行事,內閣只是皇帝加強專制獨裁的工具而已。
其次,是助長君主荒政。內閣大學士的職責是對奏章作出票擬,再呈皇帝批紅,原意在于使大學士能對政事作出“提議”,但若皇帝無心理政,可以不加細閱,便作批決,閣臣亦無可奈何。因此,內閣的“意見”遂演變成為“決策”,無疑助長助了君主荒政。
再者,是形成宦官弄權。明中葉以后,皇帝日漸頹廢,往往深居內殿,不親政事,不與大臣相接,而往往把宦官視作心腹,委以重任。
還有,是演成朋黨傾軋。明之內閣上受君主箝制,內受宦官操縱,閣臣之欲握權柄者,皆不免以不光明之手段得之:一方面要交結內監(jiān);另一方面則又須傾軋同列之大學士,遂演成朋黨之禍。
最后,是導致政風因循。明代閣臣絕大多數(shù)是由進士而翰林,而拜命入閣,他們大都是十年窗下,久在翰林苑,舞文弄墨之士,并無實際的政治經驗,一旦入閣,大都昏庸而無識見,閣臣為保官秩,大都庸庸碌碌,而很少勇于任事、敢作敢為。
軍機處的設立
雍正年間,用兵西北,以內閣在太和門外,儤直者多慮漏泄事機,始設軍需房于隆宗門內,選內閣中書之謹密者入直繕寫。后各軍機處,地近宮廷,便于宣召。為軍機大臣者皆親臣、重臣,于是承旨、出政皆在于此矣。直廬初僅板屋數(shù)間。乾隆初年,今上特命改建瓦屋,然擬旨猶軍機大臣之事。
──趙翼《檐曝雜記》卷1《軍機處》
軍機處有廷寄諭旨,凡機事慮漏泄不便發(fā)抄者,則軍機大臣面承后撰擬進呈;發(fā)出即封入紙函,用辦理軍機處銀印鈐之,交兵部加封,發(fā)驛馳遞。其遲速皆由軍機司員判明于函外。曰馬上飛遞者,不過日行三百里;有緊急則另判日行里數(shù),或四五百里,或六百里,并有六百里加快者?!杂型⒓闹?,始密且速矣。
──趙翼《檐曝雜記》卷1《廷寄》
課文注釋
胡惟庸
胡惟庸(?~1380年),漢族,濠州定遠縣(今屬安徽)人。
早年隨朱元璋起兵,歷任元帥府奏差、寧國主簿、知縣、吉安通判、湖廣僉事、太常少卿、太常卿等職。洪武三年,拜中書省參知政事。六年七月,任右丞相,約至十年進左丞相,位居百官之首。隨著權勢的不斷增大,胡惟庸日益驕橫跋扈,擅自決定官員的生殺升降;先閱內外諸司奏章,對己不利者,輒匿不上報。各地喜好鉆營、熱衷仕進之徒與功臣武夫失職者,爭走其門,饋送金帛、名馬、玩物不可勝數(shù),引起朱元璋極大不滿。
不久,胡惟庸之子馳馬于市,墜死于車下,惟庸殺挽車者。朱元璋大怒,令其抵死,不準以金帛償其家之請。洪武十三年正月,涂節(jié)和中書省吏上書告胡惟庸謀反。朱元璋遂以“枉法誣賢”、“蠹害政治”等罪名,將胡惟庸處死。為肅清“逆黨”,株連殺戮者達三萬余人,前后延續(xù)達十年之久。
胡惟庸被殺后,朱元璋遂罷丞相,革中書省,并嚴格規(guī)定嗣君不得再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請說立者,處以重刑。丞相廢除后,其事由六部分理,皇帝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中央集權得到進一步加強。
殿閣大學士
官名。朱元璋廢丞相后,由于工作份量實在過于龐大,洪武十五年(1382年)不得不設殿閣大學士,為皇帝顧問,一開始大學士并無實權,類似今日的秘書職?!睹魇贰ぢ毠僖弧份d:“十五年,仿宋制,置華蓋殿、武英殿、文淵閣、東閣諸大學士,又置文華殿大學士,以輔導太子,秩皆正五品……大學士特侍左右,備顧問而已。建文中,改大學士為學士?!?/p>
翰林院
翰林院始創(chuàng)于唐朝。初時主要收集各類文學、醫(yī)卜、方伎、書畫方面的人才,供皇帝游樂消遣。自唐玄宗后,分出翰林學士院,負責為皇帝起草機密詔制,舊翰林院則無甚實權。晚唐以后,翰林學士院演變成了的重要機構,有“天子私人”之稱。
唐朝之后,翰林學士院的政治地位經歷過“兩高三低”的變化。五代十國時期,武人得勢,翰林勢力大降。宋朝后翰林院結構得到規(guī)整,與科舉制度的關系亦確立下來,權力達到唐以后第一次高峰。遼、西夏、金、元時期,雖仿效唐宋建立翰林院,以籠絡漢族文人,但實權很少,遼朝更是將翰林院、國史院合并。明朝初期,翰林院恢復唐宋時的地位,達到第二個高峰。永樂朝之后,翰林院被內閣代替,逐步遠離政治,成為撰修書史和起草一般文書的普通機構,但作為養(yǎng)才儲望之所,翰林地位清貴,閣老重臣以至地方官員都從此而出。清朝時,翰林的地位并無變化。清末的政治改革,以學校教育代替科舉制度,使翰林院逐漸沒落。清朝滅亡后,翰林院不復存在。
無論政治地位高低,在各朝各代,翰林學士始終是社會中地位最高的士人群體,集中了當時知識分子中的精英,社會地位優(yōu)越。唐朝的李白、杜甫,宋朝的蘇軾、歐陽修、王安石、司馬光,晚清的曾國藩、李鴻章等等,皆是翰林中人。入選翰林院被稱為“點翰林”,是非常榮耀的事情。翰林學士不僅致力于文化學術事業(yè)的傳承,更踴躍參與政治,議論朝政。翰林制度和科舉制度是封建中國文官制度的基本架構。由科舉至翰林,由翰林而朝臣是科舉時代士大夫的人生理想,是儒家學說中“達則兼濟天下”的表現(xiàn)。
然而,成為翰林學士的輝煌前景也使得大量知識分子投身科舉,造成了人才浪費。社會重文士輕技工,延緩了科學技術的發(fā)展。此外,翰林制度也使得文學界和思想界的主流處于皇帝的監(jiān)管之下,對學術自由和知識分子的思想獨立起了壓抑作用,有利于皇帝進行專制統(tǒng)治。
議政王大臣會議
議政王大臣會議,又稱國議,為中國清朝前期的重要決策機構,創(chuàng)立于1637年(明崇禎十年;清崇德二年)。
議政王大臣會議初設時,組成成員為八位兼任議政王的貝勒與少數(shù)滿籍議政大臣。該會議決事項,可不經內閣票擬即可付諸實行。1643年,順治即位后,該會議再加入漢籍大臣,并將職能擴大為“決定國家重大機密事務”。
1677年(康熙十六年),康熙以南書房為行政中樞;之后,雍正七年又設立軍機處,議政王大臣會議名存實亡。直到1791年(乾隆五十六年),該結構正式廢除。
問題解答
學思之窗
你是否同意這位學者的觀點?請你談談宰相制度的廢除,究竟有何利弊?
解題關鍵:解讀材料,審明題問。
思路引領:首先要對宰相制度的作用及利弊有一個基本認識,然后,再對廢除宰相制度的利弊進行探究;探究時既要結合課文有關講述,也要運用[學思之窗]提供的有效信息。
答案提示:同意。歷史上宰相是皇帝的主要助手,其權力主要有兩項:一是參謀最高決策權(決斷權在皇帝),一是總領最高行政權。因此,宰相參與國家大事的決策并執(zhí)行,一方面起到輔佐皇帝治國的作用,一方面對皇權又具有制約作用。廢除宰相制度對加強皇權有利,對防止權臣專權有利;但廢除宰相造成皇權過于集中,在“人治”的封建時代,當皇帝無能或不理朝政時就會造成皇權旁落,出現(xiàn)太監(jiān)亂政(宦官專權),此其弊也。
本課測評
分析內閣和軍機處的職能,看看二者對皇權的加強有何作用?
解題關鍵:解答此題時審題至關重要,關鍵是要從“加強皇權”的角度去分析內閣和軍機處所起的作用。
思路引領:先回憶內閣和軍機處的職能,做到對歷史概念的準確理解;再分別分析內閣和軍機處的設立對皇權的加強所起的作用。
答案提示:明朝內閣是為減輕皇帝沉重的政務負擔、為皇帝提供顧問的內侍機構,而不是中央一級的行政權構或決策機構。閣臣雖有替皇帝起草批答大臣奏章的票擬權,但票擬是否被采納最終還是取決于皇帝的批紅。因此,內閣的出現(xiàn)有利于加強皇權。
清朝軍機處是處理全國軍政大事的中央機構,皇帝選派滿漢大臣入值軍機處,只能“跪受筆錄”皇帝對軍政大事裁決,然后傳達給中央各部,地方官員去執(zhí)行。軍機處的設立,使清朝初期的議政王大臣會議(對皇權限制很大)實權盡失,軍政大權完全集中于皇帝手中,君主專制達到頂峰。
學習延伸
分析上表,體會“統(tǒng)一是中國歷史的主流”“中國是世界上四大文明古國中唯一歷史延綿不斷的國家”,進而探究這與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發(fā)展演變的關系。
解題關鍵:中央集權制度作為古代中國政治制度的突出特色,解答此題的關鍵在于理解中國統(tǒng)一多民族國家的形成與發(fā)展與中央集權制度發(fā)展演變的關系。
思路引領:解答此題可分三步:首先要從年表中獲取和解讀信息,體會出“統(tǒng)一是主流”“延綿不斷”等結論的正確性。第二步要準確把握中央集權制度發(fā)展演變的兩大趨勢。最后,要概括指出國家統(tǒng)一與中央集權制度加強之間的關系。
答案提示:解讀年表可以看出:從秦朝統(tǒng)一中國的兩千多年中,出現(xiàn)了秦漢、隋唐、元明清三次大一統(tǒng),時間長達一千三百余年,統(tǒng)一或基本統(tǒng)一(北宋)的時間占三分之二以上。雖然歷史上也出現(xiàn)過魏晉南北朝、五代遼宋夏金等國家分裂、民族政權并立的時期,但其結局都是民族大融合與新的空前統(tǒng)一。因此,“統(tǒng)一是中國歷史的主流”,“歷史延綿不斷”是中國歷史與埃及、巴比倫、印度等文明古國歷史顯著的不同點。
中央集權制度是古代中國政治制度的突出特色。在中央集權制度發(fā)展演變的進程中,皇權與相權之間此消彼長,中央與地方爭權斗爭接連不斷,最終皇權不斷強化,中央集權逐漸得到鞏固。到明清時期,君主專制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發(fā)展到頂峰。
君主專制中央集權政治制度的創(chuàng)立與不斷強化,有效地維護和鞏固了國家的統(tǒng)一,有助于中國歷史發(fā)展的連續(xù)性。